今年政府组织和司法体系迎来一系列重大变化。随着窗口的变更或管辖部门的不同,需要提交文件的地点也会随之改变,因此我们将主要整理与实际操作相关的部分。

## 1. 检察厅改革 — 公诉厅、重大犯罪调查厅成立 (2026年10月2日)
检察厅将被废除,改革为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体制。
- 原则上,接受报案和控告将由警察接案。无法直接向公诉厅提交报案书并要求处理。
- 如果警察不予移送,当事人可在3个月内提出异议,之后由公诉厅检察官进行审查。
行政书士实践视角 — 撰写报案书的委托并非行政书士的业务范畴。但由于接案窗口发生变化,作为市民,需要注意“应该先去哪里”的指引有所不同。
## 2. 政府组织改革 — 计划财政部一分为二 (2026年1月2日)
经过18年,计划财政部被分拆为财政经济部和计划预算处。不仅仅是名称变更,管辖部门也不同,因此需要确认和提交文件的部门也会发生变化。
- 公益法人(原指定捐赠金团体)指定·公示由财政经济部部长负责。
- 合作社基本法管辖由计划预算处长负责。
注意 — 以前资料或表格上残留的“计划财政部”字样,现在是过时的表记。在准备许可证、法人相关文件时,最好将管辖部门名称更新为最新。

## 3. 合作社基本法全面修订 (2026年6月24日生效)
对于准备成立合作社的各位来说,这是一个令人高兴的变化。
- 设立推定制度新设 — 合作社设立申报,市·道知事有义务在20日内通知(第15条②),社会合作社设立批准有义务在60日内通知(第85条④)。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通知,则视为批准或认可。旨在减少因批准延误而苦等的情况。
- 优先出资新设(第22条的2) — 财务状况良好的合作社可以发行具有优先地位的出资,在盈余金分配中享有优先权(具体条件需参考法施行令)。
- 异种联合会允许 — 合作社、社会合作社、生合、新合可以互相成为会员,并可以组成5个以上的联合会。
## 总结
- 检察厅改革(公诉厅·中侦厅) 10.2 — 报案和控告原则上由警察接案,不移送时可在3个月内提出异议
- 计划财政部 → 财政经济部 + 计划预算处 分离(公益法人=财政经济部,合作社=计划预算处)
- 合作社基本法全面修订 6.24. 生效 — 设立推定制度(20日/60日)、优先出资、异种联合会允许
组织改革改变了“提交文件的地点”和“管辖部门名称”。如果继续使用过时的表格和指南,可能会被退回,因此建议在准备前务必确认最新的管辖部门和窗口。
*本文章是黄允相行政书士事务所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的行政动向指南。个别事项的适用与否需要确认管辖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