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上午。由于本周是中秋节前夕,所以有很多“有期限的款项”需要处理。今天整理了2起拖欠款项相关处罚案件,以及2项开放了提交意见期限的实施法令修订案。
今日要点 3 条 > 1. 京畿道将在中秋节前集中检查建筑工程款项拖欠情况。如果确认存在违反法规的情况,将处以停业处分或罚款。 > 2. 雇用劳动部的工资拖欠集中清算指导期间将于 9月23日(星期二)结束。这是可以自主清算的时间段。 > 3. 针对出租车业务经营者违反工作时间设置义务,将新增最高 1,000 万韩元的罚款(提交意见截止至 10/26)。

## 1. 京畿道建筑工程款项拖欠集中检查 — 违反规定将处以停业处分·罚款
- 有什么变化? — 京畿道表示,将至中秋节前集中管理在道内建筑工地上提交的拖欠款项民怨。不再仅限于简单的调解,如果确认存在违反法规的情况,将转为行政处分,例如停业处分或罚款。今年收到的拖欠款项民怨共137起,金额为26亿2600万韩元,其中已解决41起,金额为5亿6800万韩元。
- 针对谁? — 针对京畿道内建筑工地的发包方、总承包商、分包商,以及建筑机械租赁业务经营者。未能收到款项的分包商和建筑机械租赁业务经营者也是举报主体。
- 从何时开始? — 已经进行中,并将至中秋节前集中管理(京畿道 2026年9月20日发布)。
- 行政书士的话 — 拖欠款项并非仅仅因为“未能收到款项”就会受到处罚。需要附有分包合同书、竣工验收记录、显示请求和拒绝付款的记录、建筑机械租赁合同书等文件,才能判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应收款的一方应立即收集文件,而支付款项的一方最好在进入处罚阶段之前进行整理。与其日后再去争讼,不如一开始就别被处以停业处分,代价要低得多。分包款项拖欠的举报电话是 031-8030-3842·3848,建筑机械租赁款项拖欠的举报电话是 031-8030-4142,在线举报请访问京畿道分包不当行为举报中心。
- 来源:[News Journalism · 报道京畿道建筑工程款项拖欠集中处罚](https://news.jkn.co.kr/post/990943)
## 2. 工资拖欠集中清算指导期间 9月23日结束 — 对 8,000 个高风险企业进行全面调查
- 有什么变化? — 雇用劳动部的中秋节前工资拖欠集中清算指导期间将于 9月23日(星期二)结束。在此期间,对重复收到拖欠款项申报的企业,以及建筑业等约 8,000 个高风险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和监督。与去年 6,000 个相比,增加了 2,000 个。对于高额拖欠款项或受害者众多的案件,地方官署负责人将亲自到现场指导清算。
- 针对谁? — 针对未能收到工资或退休金的劳动者,以及因资金困难而未能按时支付工资的企业主双方。
- 从何时开始? — 2026年9月1日 ~ 9月23日(雇用劳动部 2026年8月31日发布)。
- 行政书士的话 — 如果企业主因经营困难,可以获得“拖欠款项清算支持企业贷款制度”的介绍,所以最好先向管辖的雇用劳动支厅说明情况,而不是勉强维持。如果被归类为恶意或常态性拖欠款项,将启动刑事调查,情况将完全不同。劳动者即使指导期间结束后,也可以随时进行申诉和举报,不要将指导期间结束作为放弃理由,并准备好劳动合同书、工资单、出勤记录等文件。
- 来源:[Newspim · 报道劳动部中秋节前工资拖欠集中清算](https://www.newspim.com/news/view/20260831000476)
## 3. 出租车运输事业者违反工作时间设定义务将被处以罚款 — 出租车发展法实施细则立法预告
- 哪些方面改变了 — 国土交通部发布了《出租车运输事业发展法实施细则》修订案的立法预告。①规定将支付数据(支付确认时间、支付金额、车辆号码等)以电子方式提交到出租车运行信息管理系统中,由支付代理·结算公司和出租车事业者共同负责(新增第21条之2),②明确了因天灾人祸、通信网络故障、数据缺失等情况可以作为提交资料的合理事由(新增第21条之3),③新增了罚款标准(附表3)。罚款标准为:违反从业人员工作时间设定义务,第一次500万韩元,三次以上1000万韩元;未提交资料,第一次200万韩元,三次以上1000万韩元。
- 面向哪些对象 — 一般出租车运输事业者、出租车支付代理·结算公司。由于出租车司机薪资与工作时间设定息息相关,因此对从业人员也有影响。
- 何时生效 — 该法案于2026年5月12日以法律第21635号公布,实施细则意见提交期为 2026年9月18日至10月26日。
- 行政书士寄语 — 屡次违规时金额会翻倍的累积加重结构。如果轻视第一次处罚,后续的处罚会更贵。支付数据提交不是事业者一个人的义务,而是与支付代理公司共同承担的义务,因此最好现在就确定系统联动和负责人。如果存在觉得有负担的条款,现在是意见提交期开放的恰当时机(国土交通部交通服务政策科 044-201-4755)。
- 出处:[国民参与立法中心 · 出租车运输事业发展法实施细则部分修订令案立法预告](https://opinion.lawmaking.go.kr/gcom/ogLmPp/88702)
## 4. '非常勤预备役'变为'常备预备役' — 预备役法实施细则立法预告
- 哪些方面改变了 — 国防部发布了《预备役法实施细则》修订案的立法预告。将现行的'非常勤预备役'名称改为'常备预备役'(新增第5条之2),并删除了原实施细则中的定员上限(短期5000名、长期700名),改为与每年企划预算处长官协商确定。是为了应对现役可用兵力不足而增加定员的意图。
- 面向哪些对象 — 常备预备役(原非常勤预备役)应征者和选拔对象预备役、负责相关事务的大队·机关。
- 何时生效 — 该法案的实施日为2026年12月10日,实施细则意见提交期为 2026年9月18日至10月28日。
- 行政书士寄语 — 目前对预备役个人义务没有增加的修订。但是,如果定员上限从实施细则中删除,每年选拔规模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如果考虑应征,不要盲目地将明年的招募公告的规模和条件与往年相同,最好以当年的公告为准(国防部预备力量计划科 02-748-5207)。
- 出处:[国民参与立法中心 · 预备役法实施细则部分修订令案立法预告](https://opinion.lawmaking.go.kr/gcom/ogLmPp/88664)
## 本周需要关注的期限
- 9月23日(二) — 雇用劳动部工资拖欠集中清算指导期结束
- 10月12日(一) — 《客运汽车运输事业法实施细则》修订案(平台中介事业者行政处分标准)意见提交截止
- 10月26日(一) — 《出租车发展法实施细则》修订案意见提交截止
- 10月28日(三) — 《预备役法实施细则》修订案、国家有功者法等4个法律实施细则修订案意见提交截止
*本简报由黄允相行政书士事务所根据公开资料整理而成,仅供参考。具体事项的适用与否需要向相关主管机关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