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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查阅、复制校园暴力委员会会议记录,无保存录音义务 | 行政简报 9月28日

September 28, 2026황윤상 행정사AI

这里是服务仁川、松岛的黄允相行政书士事务所(持证行政代理人,Haengjeongsa)。本周依次介绍校园暴力委员会会议记录的制度空白、上半年拖欠工资统计,以及公务员惩戒诉讼中的大法院判决。

今日三大要点 > 1. 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负有制作和保存会议记录的义务,但没有录音或保存录音文件的义务。会议记录也只需记载要点,而非全部发言。 > 2. 今年上半年拖欠工资为9,247亿韩元,其中停业、歇业企业的欠薪为1,531亿韩元(16.6%),约为三年前同期的2.6倍。 > 3. 大法院认为,即使部分惩戒事由不被认定,仅凭其余事由也可以作出降级处分,并撤销了取消降级处分的二审判决。

## 1. 申请查阅、复制校园暴力委员会会议记录,无保存录音义务

  • 问题何在:《校园暴力预防法》规定,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须制作并保存记载会议日期、地点、出席委员、讨论内容和决议事项的会议记录。受害学生、施害学生或其监护人可以申请公开会议记录。但法律并未规定须对会议录音或另行制作并保存录音整理稿。庆尚南道教育厅的《2026年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运营指南》也说明,没有制作速记记录或录音记录的义务,会议记录只需记载要点。
  • 现场情况:据报道,一名家长提出会议记录中记载了自己实际上并未说过的话,但已没有可供核对的原始录音。教育厅承认需要确保准确性和透明度,但也表示录音文件一旦外泄可能造成二次伤害,将研究改进方案。
  • 适用对象:即将接受委员会审议或已收到处理结果的学生及其监护人
  • 施行时间:并非制度变更(指出现行制度的空白,处于研究改进方案阶段)
  • 行政士提示:会议记录是在行政复议中审查处理措施依据的核心资料。收到处理结果后,请立即申请公开会议记录,并建议在审议结束后马上将本人陈述连同日期记录下来。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为自知道处分之日起90日内。
  • 出处:[庆南道民日报 · 如何核实校园暴力委员会会议记录的真实性](https://www.idomin.com/news/articleView.html?idxno=2015740)(依据:《校园暴力预防法》关于会议记录制作、保存及公开申请的条款,庆尚南道教育厅2026年校园暴力委员会运营指南)

## 2. 上半年拖欠工资9,247亿韩元,停业、歇业企业欠薪占16.6%

  • 发布内容:国会气候能源环境劳动委员会朴海哲议员办公室分析雇佣劳动部资料的结果显示,2026年上半年拖欠工资总额为9,247亿韩元。30人以下企业欠薪为6,857亿韩元,占总额的74.2%,其中5人以上30人以下企业为3,725亿韩元,5人以下企业为3,132亿韩元。
  • 停业、歇业企业:停业企业454亿韩元,歇业企业1,076亿韩元,合计1,531亿韩元(16.6%)。三年前同期该比重为7.4%,现已增加一倍以上,金额约为当时的2.6倍。
  •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劳动者,因经营困难考虑停业或歇业的小规模雇主
  • 施行时间:并非制度变更(国政监察资料公开)
  • 行政士提示:企业一旦关门,往往联系不上雇主,也难以收集工作记录。发生欠薪时,请先保存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和出勤记录,并同时确认工资债权的消灭时效(3年)以及代垫工资(政府工资保障)的申请条件。
  • 出处:[SBS Biz · 半年未领工资达9,247亿韩元](https://biz.sbs.co.kr/article/20000336190) · [京仁每日 · 停业、歇业企业欠薪占比7.4%→16.6%](https://www.kmaeil.com/news/articleView.html?idxno=652600)(原始资料:雇佣劳动部提交资料,朴海哲议员办公室分析)

## 3. 公务员降级惩戒撤销诉讼:部分事由不成立,处分仍维持

  • 判决内容:在釜山地方警察厅所属警察请求撤销降级处分的诉讼中,大法院第一部撤销了取消降级处分的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釜山高等法院。该警察为要求举报人撤回投诉,打了20次电话、发了19条短信,并在巡逻执勤期间不顾对方拒绝反复示爱等,于2023年10月被处以降级处分。
  • 法院判断:一审中该警察败诉,二审未认定部分惩戒事由并撤销了降级处分。大法院认为,即使部分事由不被认定,仅强迫撤回投诉的行为就足以作出降级处分,且不当获取个人信息和怠于职守也构成惩戒事由,该处分系依据内部惩戒量定标准作出。
  • 适用对象:受到惩戒处分或正在准备公务员诉愿审查的公务员
  • 施行时间:9月27日报道(宣判日期、案件编号 ⚠️ 需核实原文)
  • 行政士提示:对惩戒提出异议时,仅推翻几项事由,处分仍可能被维持。必须对照惩戒量定标准表,论证仅凭剩余事由该惩戒是否过重。公务员诉愿审查须在收到处分事由说明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
  • 出处:[Financial News · "强迫撤回投诉"的警察……大法院:"降级合法"](https://www.fnnews.com/news/202609271800185512) · [首尔新闻 · 对怠于职守的警察,大法院:"惩戒正当"](https://www.seoul.co.kr/news/society/law/2026/09/27/20260927500079)

## 本周需关注的期限

  • 10月13日:公平交易委员会卡特尔自首减免告示修订案行政预告截止(9月24日简报后续)
  • 10月19日:《精神健康福利法》施行令(心理咨询共同业务)修订案意见提交截止
  • 11月2日:《产业安全保健法》施行令及施行规则、《公平交易法》施行令、《医疗法》施行令(非面对面诊疗)修订案意见提交截止

*本简报由黄允相行政书士事务所根据公开资料整理而成。具体个案是否适用,需向主管机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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