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 行政救济

公务员申诉审查材料

受到公务员处分(如记过、解除职务、降职、休职、免职等)时,应以处分事由说明书和人事任命通知书及知悉处分之日为基准,确认可提出申诉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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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申诉审查材料#官方确认#1-6
01

适用情形

适用情形

对象为遭受处分如记过、免职、降职、休职、撤职、调职等不利处分的公务员·教师。
02

办理步骤

办理步骤

  1. 01

    确认处分事由说明书或人事任命通知书及处分日、领取日。

  2. 02

    整理申诉审查请求书及支持处分事实关系与主张的资料。

  3. 03

    按申诉审查委员会的在线申请、电子邮件、来访、邮寄、传真等指南在期限内提交。

03

提交途径

提交途径

申诉审查委员会在线申请或按官方指南的电子邮件·来访·邮寄·传真

请在官方网站确认最新受理机关、管辖和线上办理方式。

官方确认
实际处理机关公务员申诉审查委员会 · Metropolitan or Provincial Civil Service Appeals Commission · Appeals Commission for Educators
制度与政策主管机关Ministry of Personnel Management · Ministry of Education
线上路径在线行政复议系统
04

期限与办理注意事项

期限与办理注意事项

原则上应在收到处分事由说明书之日或知悉处分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议。公务员申诉审查不收取额外手续费,决定后的不服诉讼期间另行计算。官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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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费与政府规费

委托费与政府规费

行政服务委托费起 KRW 1,000,000所有行政服务委托费均不含 10% 增值税。
政府规费与税款行政复议不收取政府申请费;材料签发及邮寄等实际支出另计官方规费依据

基本委托费包含 — 首次资料审阅、材料清单说明、基本申请书或申报书制作、一次提交协助及通常一次补正。

成功报酬说明 — 本业务的成功报酬可在合法业务范围内于成功时另行协商,并在书面委托协议中确定。本说明不保证结果。

所示金额为预计起价,不是法定或统一标准。最终费用在咨询和资料审阅后于委托合同中确定;政府规费和实际支出可能变动。

委托费与政府规费 →
06

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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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说明

业务范围说明

黄允相行政师事务所为您撰写、翻译提交给行政机关的文件并代为提交,同时说明许可·申请·申报的相关程序。需要本人出席·本人申请或电子签名的政务事项,代办可能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