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愿·材料
如何起草特许经营权(Gwonrigeum)合同 — 区分设施、营业及地段特许经营权及核心条款
特许经营权(gwonrigeum)是为经营诀窍、客源、商圈价值等无形资产以及设施所支付的价格。合同必须分别列出设施、营业及地段特许经营权,并明确转让项目清单及交付时间。这可以减少诸如未支付、擅自拆除设施及出租人阻挠等纠纷。在签署合同前,请先检查不动产登记簿副本和建筑登记簿。
流程
1. 签约前检查不动产权利
使用不动产登记簿副本检查是否存在最高额抵押(geun-jeodang)或假扣押,并检查建筑登记簿以确认该建筑是否被记录为违章建筑。如果是违章建筑,后续的营业申报可能会受阻,您可能在支付了特许经营权后仍无法经营。
2. 分别列出每种类型的特许经营权
区分地段特许经营权(场地)、设施特许经营权(固定装置及内装)和营业特许经营权(经营诀窍及业务联系),并注明金额及各自涵盖的内容。列出正在转让的设施和设备清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3. 设定核心条款
包括特许经营权的范围和支付时间、合同取消时的退款条件、履行保证、营业期限以及维持营业权的条件。必须明确规定是继承租赁还是签署新租赁,且须与特许经营权合同分开设定。
4. 确认出租人的配合
《商用建筑租赁保护法》第 10-4 条规定,出租人不得阻碍承租人收回特许经营权。提前就新租赁条款获得出租人的承诺可以降低发生纠纷的可能性。
所需文件
- 无提交表格(仅为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无需向政府部门备案;建议使用国土交通部制定的标准特许经营权合同范本,《商用建筑租赁保护法》第 10-6 条)
- 特许权转让合同(转让方与受让方)
- 设施及设备清单及移交时间表
- 建筑物的登副本(deunggibu deungbon)及建筑台账(geonchukmul daejang)
- 原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副本及事业者登录证副本
- 出租人的书面承诺书(如适用,包含新租赁条款)
费用
无政府规费。行业内的合同起草服务费用通常为数十万 韩元,并根据特许权规模及移交清单的整理范围而有所不同。我们将根据具体案例在咨询后提供建议。
法律依据及审查日期
- Commercial Building Lease Protection Act, Article 10-3
- Commercial Building Lease Protection Act, Article 10-4
- Commercial Building Lease Protection Act, Article 10-6
- Licensed Administrative Agent Act, Article 2
首先查看这些
- 特许权合同与租赁合同是分开的。请分别决定是否继承租赁关系。
- 如果该建筑是违章建筑,营业登记可能会受阻,因此请在支付定金前检查建筑台账。
常见问题
特许权是否必须在特许权合同中单独列出?
如果出租人拒绝与新承租人签订合同,该怎么办?
在签订合同前,是否有必须检查的文件?
即使当事人直接交易,行政士也可以起草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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