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投资·留学签证
如何申请难民认定 — 申请、面谈程序及不予认定后的 30 日异议
在大韩民国的外国人可以通过向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交难民认定申请,向法务部长申请难民认定。提交后将立即发放受理确认书,在难民审查官进行面谈和事实调查后,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6 个月内做出决定,该期限可延长最多 6 个月。如果您收到不予认定的决定,可以在通知日期起 30 日内提出异议。
流程
1. 准备申请书及附件
在难民认定申请中附上护照或外国人登录卡、1 张在过去 6 个月内拍摄的照片,以及作为审查参考的材料。如果您无法提交护照或外国人登录卡,请提交理由说明书。原则上,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 受理与停留
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在收到申请后立即发放受理确认书。难民申请人可在决定最终确定前留在韩国;若针对不予认定的决定正在进行行政复议或诉讼,则可停留至该程序结束。
3. 面谈与事实调查
难民审查官将进行面谈和事实调查。应申请人要求,由同性别的官员进行面谈,且不得拒绝录制音频或视频的请求。如果申请人在收到传唤后连续 3 次或以上未到场,审查可能会终止。
4. 认定决定
决定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6 个月内做出,若不可避免,可延长最多 6 个月,并至少在原期限结束前 7 天发出通知。若获得认定,您将获得难民认定证书;若未获认定,您将收到注明原因及如何提出异议的非认定通知。
5. 30 日内提出异议
自收到不予认定通知或撤回/取消认定的日期起30日内,向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交异议及说明理由的材料。在难民委员会审查后,将在6个月内做出决定,最长可延长6个月。如果您提出异议,则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所需文件
- 难民认定申请(重复申请者使用重新申请表)
- 护照或外国人登录卡(若无法提交,需提供说明理由书)
- 1张在过去6个月内拍摄的照片(3.5cm × 4.5cm)
- 展示受迫害理由及情况的材料
- 针对异议:异议书、不予认定通知书、说明异议理由的材料
费用
该行业通常为数十万 韩元。我们将根据陈述书的整理范围、材料数量以及是否提出异议,在咨询后提供建议。
法律依据及审查日期
- Refugee Act, Article 2
- Refugee Act, Article 5
- Refugee Act, Article 8
- Refugee Act, Article 18
- Refugee Act, Article 21
- Refugee Act, Article 40
-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Refugee Act, Article 2
-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Refugee Act, Article 10
首先查看这些
- 提交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可能导致部分审查被省略并导致不利的裁决。
- 如果在停留期届满前不久申请,且该外国人已在韩国停留1年或以上,部分审查可能会被省略,因此请在产生理由时立即申请。
常见问题
谁可以申请难民认定?
难民认定的结果何时公布?
在难民审查期间我可以工作吗?
如果收到不予认定的决定,我该怎么办?
在被不予认定后,我可以再次申请难民身份吗?
行政士可以协助办理难民认定申请吗?
联系我们
因城务黄允相行政事务所位于韩国仁川松岛,负责准备、提交行政文件并提供程序说明。如果您的情况类似,请发送消息给我们。
📍 大韩民国 仁川广域市 延寿区 Convensia大路165号 POSCO Tower-松岛 26层 2697室 · 📞 010-3374-2687 · 🌐 hwangadmin.com
本指南是基于公开来源的一般信息。要求、文件和截止日期因案件和有权机构而异,请在继续之前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