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登记·维修·买卖
车辆注销程序 — 报废、出口注销、灭失认定及解除查封
如果您报废或出口车辆,必须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注销;对于出口注销,您必须单独报告在注销日期起1年内是否完成了出口。如果您不办理注销,将继续被收取汽车税以及因未投保强制保险而产生的行政罚金。如果车辆无法找到,您可以在获得灭失认定后办理注销。
流程
1. 核实注销事由及截止日期
确定注销事由(如报废、出口或灭失),并确认申请截止日期。报废和出口注销均必须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对于出口注销,您需向登记机关报告在注销日期起1年内是否完成了出口。
2. 清除查封及欠款
如果存在利害关系人(如查封权人或抵押权人),原则上您必须在办理注销前获得其同意或解除查封(报废本身是可以进行的)。然而,对于已超过车辆年龄标准且无可变现价值的被查封车辆,或在事故或火灾中损毁的车辆,您可以申请在无需同意书的情况下办理注销。如果存在多个查封,请要求每个查封机构解除查封,并全额缴纳汽车税和行政罚金。
3. 准备各事由对应的材料
对于出口注销,请提供证明计划出口的材料(如出口合同或出口信用证),并根据出口公司的授权进行申请。对于报废,请获取报废接收证明,并退回2块号牌。
4. 灭失认定(当车辆无法找到时)
如果由于在无证报废场处置、灭失、火灾完全损毁、长期被盗或类似原因导致车辆不再存在,请申请灭实认定。通常需要25到40天才能发放,在收到灭失认定证书后,您可申请办理注销。
5. 申请注销并确认
在主管登记机构申请注销,并凭注销证明确认结果。如果出口后仍收到账单,请先确认是否漏办了注销手续。
所需文件
- 车辆注销申请
- 车辆登记证和2块号牌
- 报废接受证明(报废),或证明计划出口的单据,如出口合同或出口信用证(出口)
- 所有人的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印章证明(由代理人申请时)
- 解除扣押证明,以及缴纳机动车税和行政罚款的确认书
- 丢失认定证明(当理由为丢失时)
费用
登记和许可税以及注销费用是单独收取的少量费用。办事处的注销处理费用从120,000韩元起,由于涉及多个扣押或需要进行丢失认定时工作范围增加,费用会有所不同。我们将核查登记簿并在咨询后告知您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及审查日期
- Motor Vehicle Management Act, Article 13
- Motor Vehicle Management Act, Article 84
- Motor Vehicle Registration Decree, Article 31
- Motor Vehicle Registration Decree, Article 32
- Motor Vehicle Registration Rules, Article 37
首先查看这些
- 若从产生注销事由之日起超过 1 个月,将处以行政罚金。
- 如果存在多个扣押,各机构必须分别解除其自身的扣押,因此请先核查登记簿。
常见问题
车辆必须在何时前完成注销?
被扣押的车辆可以注销吗?
出口注销需要哪些文件?
当我不知道车辆位置时,如何办理注销?
我已经出口了车辆,但仍不断收到机动车税单。
联系我们
因城务黄允相行政事务所位于韩国仁川松岛,负责准备、提交行政文件并提供程序说明。如果您的情况类似,请发送消息给我们。
📍 大韩民国 仁川广域市 延寿区 Convensia大路165号 POSCO Tower-松岛 26层 2697室 · 📞 010-3374-2687 · 🌐 hwangadmin.com
本指南是基于公开来源的一般信息。要求、文件和截止日期因案件和有权机构而异,请在继续之前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