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位于 Incheon Yeonsu-gu Songdo 的行政士。在此向大家介绍我在工作中遇到的一段轶事。
规定结婚移民简易归化的条款由四个项组成。其中前两行看起来似乎在重复同样的话,但这两行在计算时间的方法上有所不同。
由于这个差异,本案中的多文化家庭得以将申请简易归化的时间提前了八个月。
两行法律条文
《国籍法》第6条第2款规定了配偶为大韩民国国民的外国人,可以在比一般归化更短的期限内获得归化许可的情况。这就是结婚移民家庭通常所说的“婚姻归化”条款。
第1项是指在与配偶维持婚姻状态的同时,在韩国连续居住满2年以上的人。
第2项是指结婚满3年后,在维持婚姻状态的同时,在韩国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人。
第3项和第4项涉及因配偶死亡或失踪等非本人过错的原因而无法继续婚姻生活的情况,以及抚养婚姻所生未成年子女的情况。本次故事是关于前两行的。
第1项看的是“在韩国居住的期间”。第2项则将“婚姻期间”与“在韩国居住的期间”分开计算。因此,对于居住期间曾中断过一次的人来说,这两行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
许多家庭只记得第一行:“结婚后在韩国待满2年。”因为网络上的指南大多用这句话来概括。这话并没有错,但只说对了一半。
法律条文通常是一行行阅读的。问题在于人们往往读到第一行就停下了。
因咨询延期而打来的电话
第一通打来的电话并不是关于归化的。
对方是一位四十出头的丈夫。据他说,他在 Incheon 从事一家小型室内装修施工业务。由于妻子婚姻移民(F-6)的居留期限将于 11 月底到期,而他因为工地工作繁忙,很难抽出时间一起前往出入境·外国人厅。他询问是否可以代为准备并提交延期申请文件。
申请延长居留期限是行政士可以代为进行文件制作和提交业务的工作。我告知了所需的文件清单,并预约了咨询日期。
正当准备结束通话时,丈夫补充了一句话。
“归化打算明年再办。因为还没满两年。”
这只是随口说的一句话。我在笔记本上写下:“归化——预计明年,不满2年?”之所以加上问号,原因很简单,因为我还没有询问他们结婚已经多少年了。
那个问号,便是这件事情的开端。
妻子的难处
咨询定在周二晚上。直到丈夫的现场工作结束后,才有时间。夫妇俩准时带着三岁的儿子来了。孩子坐在沙发一角,翻开随身带来的恐龙绘本。
妻子三十岁出头,来自东南亚。用韩语交流没有太大障碍。她在 Songdo 附近的物流中心每周工作四天,负责上午的班次。
夫妇俩于 2022 年春天在韩国办理了结婚登记。妻子于同年夏天持结婚移民签证入境并完成了外国人登录。
第二年夏天,妻子为了生产回到了母国。她说想在亲生母亲身边生下第一个孩子。原计划是停留三个月左右。
但计划并未如愿。孩子比预产期提前出生,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直到医生出具可以乘坐飞机的诊断意见,花费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期间,亲生母亲也接受了手术。妻子一边帮着分担母亲的医药费,一边协助护理。
就这样,在停留期间,她在韩国的居留期限届满了。人在海外时无法办理延期。最终,丈夫重新办理了邀请程序,妻子通过当地领事馆重新获得了结婚移民签证,并于 2025 年 4 月再次入境。外国人登录于 5 月完成。孩子的出生登记在此之前已通过当地领事馆办理完毕。
现在这个家庭每月都有固定支出。包括母国母亲的药费和定期检查费。妻子在物流中心领取的薪水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汇往了那边。
此外,他们还有一个计划。即在孩子上小学之前,让妻子达到无需再担心居留期限到期状态的条件。他们也希望减轻每次延期时,丈夫必须放下工作陪同前往的负担。
在窗口得到的回答
这对夫妇之前已经咨询过一次了。
去年春天,因为要重新办理外国人登录证,有人去了出入境·外国人厅,据说在咨询窗口询问了关于归化的事宜。丈夫的问题是这样的:“结婚并在韩国居住满2年,可以申请归化吗?”
窗口工作人员查看了妻子的外国人登录记录后回答道:自最后一次入境以来的居住期限尚未满2年。如果长期留在海外后持新签证入境,居住期限需要重新计算。
这个回答是准确的。至少对于丈夫所提出的问题而言是准确的。
居住期限从合法入境并完成外国人登录之日起计算。虽然存在例外情况,例如在居留期间获得再入境许可后离境,并在该许可期限内返回,可视为连续计算,但像这位妻子一样,在居留期满后持新签证再次入境的情况并不属于此类。若以第1项为标准,2年要在2027年5月才能凑够。
夫妇俩听了这话后,决定再多等一年。而他们将这个决定通过“打算明年再办”这一句话传达给了我。
咨询窗口只回答被问到的问题。如果问题是关于第1项的,那么回答也会是关于第1项的。这并不是窗口的错误,只是问题问得太窄了。
阅读第二行
那天晚上,在解释延期材料清单之前,我先将两条条文誊写在纸上。然后在下方逐一填入了夫妇的日期。
第1号。以婚姻状态在境内连续居住2年以上。从2025年5月外国人登录起算,共1年4个月。不符合。
第2号。结婚满3年,且以婚姻状态在境内连续居住1年以上。既然是2022年春天登记结婚,那么3年期限已经届满。再入境后的居住时间为1年4个月。符合1年以上。
两个方框都被画上了圆圈。
丈夫盯着纸看了一会儿。妻子大声朗读着条文。用韩语清晰地读着。
第2号条款读起来,像是考虑到因在海外停留而导致居住中断的结婚移民。其结构是:如果婚姻关系维持时间较长,那么在境内的居住时间可以稍微短一些。像这个家庭一样,因生育或照顾家人而长期留在本国的情况,正好符合这一条。
不过,我并没有在此时说“所以您可以直接申请”。居住期限仅仅是条件之一。品行、生计维持能力、韩国语能力及基本素养。第2号条款所豁免的,是像“居住5年”这类一般归化的部分条件,而非全部剩余条件。
因此,我暂时停止了关于日期的谈话,先询问了品行方面的情况。是否缴纳过罚款或违规金,是否曾延迟进行过与居留相关的申报。妻子思考了良久,说几年前骑自行车违规闯红灯时交过一次违规金。搬家后的居留地变更申报是在期限内完成的,并且也保存着确认证。
品行条件通常被理解为“没有犯罪记录即可”。但实际上,往往还会一并查看在居留期间是否遵守了各项申报义务,以及是否受到过行政制裁。案件的严重程度各不相同,判断由审查机关做出。我们能做的,是在申请前先收集好记录,如果有关需要解释的部分,则提前做好准备。就这个家庭而言,几乎没有需要解释的记录。正因为已经确认过了,所以我才能这么说。
此外,在日期计算方面,还有两个尚未确认的方框。
为什么要保守地设定日期
第一个空格是“结婚后满3年”的起算点。
夫妇俩先在原籍国办理了结婚登记,几个月后在韩国办理了结婚登记。根据从哪一天开始计算3年,会产生几个月的差异。就这个家庭而言,无论按哪种方式计算都已超过3年,但我将计算基准设定在了韩国结婚登记之日。
理由很简单。如果对于基准日存在不同的解释空间,那么通过文件证明即使按照较晚的日期也符合条件,在审核时会减少被质疑的可能性。比起主张有利的解释,证明无论应用哪种解释结果都相同,才是更稳妥的做法。
第二个空格是“连续1年以上”中的“连续”。
我询问了妻子在重新入境后是否离开过韩国。妻子思考片刻后点了点头。她说去年秋天因为参加堂亲的婚礼,回原籍国待了10天左右。夫妇俩都将那件事视为一次微小的旅行。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在窗口办理业务时,以及在与我通话时都没有提及的原因。
细微的旅行很少会动摇申请条件。但“罕见”并不等同于“已确认”。
出入境事实证明一份
第二天,我请求妻子帮我开具并发送一份出入境事实证明。我需要的不是记忆中的日期,而是记录在案的日期。
证明书上列出了入境和出境的日期。2023年夏天的出境,以及2025年4月的入境。中间漫长的空白。还有去年10月,为期11天的出境与再次入境。
那11天是已办理外国人登录的人在居留期限内短暂停留的情况。对于已登记的外国人,若在出境之日起1年内返回,可免除再入境许可,而她是由于在居留期限届满前返回的。这并不属于居住中断的情况。尽管如此,我还是决定不隐瞒或忽略这次出境,而是将写有简短出境理由和期间的说明书放入文件集中。
审查负责人也会查看同一份证明书。如果申请人先对记录中的出境情况做出说明,那么在审查过程中,该部分被作为问题提出的可能性就会降低。没有说明的空白往往会引发质疑,而有说明的空白则通常以确认结束。
此外,我还从证明书中确认了另一项内容。再入境日期是4月,外国人登录日期是5月。即使以登录日为基准计算居住期间,也已超过1年。我选择了展示即使按较晚的日期计算也符合条件的方案。
在行政文件中,日期总是成对出现的。人记忆中的日期与机构记录的日期。审查是以后者为准的。
延期优先
看到条件符合后,丈夫变得急切起来。他问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直接申请归化,而是要先办延期呢?
我提出了相反的顺序。延期才是首要任务。
归化审查的过程并不短。从申请到结果出炉,耗时超过一年也是常有的事。在此期间,申请人身份依然是外国人,居留期限仍在继续计算。仅仅提交了归化申请,并不意味着居留期限的管理就会停止。如果等到11月底到期前才去办延期,那么在准备归化材料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居留身份失效的问题。
因此,我将日程分成了两个阶段。首先在9月之内申请结婚移民的居留期限延期许可。由于延期申请可以委托代办提交,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丈夫必须亲自前往现场的天数。在等待延期处理期间,再着手准备归化材料。
关于申请方式,我也提前说明了。归化许可申请书可以由行政士负责填写并代为提交,但由于受理窗口有时会要求申请人本人到场进行身份确认,届时我们会一同前往。行政士负责的工作范围包括:条件诊断、申请书填写、材料准备与审核、预约访问以及面试准备。
听到这些,夫妇俩反而露出了安心的神情。因为“做什么”以及“由谁来做”都变得非常明确了。
延期材料与归化材料有很多重合的部分。例如证明家庭关系的材料、证明居住地的租赁合同、丈夫的收入证明等。虽然一次性开具好用于两处申请似乎很方便,但公文材料通常都有自开具之日起约3个月的有效期。如果将用于延期的材料在一个月后直接用于归化申请,等到审查过程中要求补件时,材料可能已经过期了。
因此,我将开具材料的时间点分成了两个阶段。延期所需的材料立即开具,而归化所需的材料,我已经在日历上标注好,要在预约访问日期前大约两周左右重新开具。虽然这看起来是些细碎的日程安排,但考虑到一次补件要求就可能耽误好几周的时间,这些日期必须谨慎规划。
在申请高峰期,预约访问往往会推迟数周。因此,在提交延期申请的那天,我也顺便确认了归化申请的预约日期。至于完成材料的目标日期,则是从该预约日期开始倒推计算的。
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属
在归化申请材料中,耗时最长的是维持生计的能力。
即使是简易归化,申请人也必须具备依靠自身资产、技能或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属来维持生计的能力。证明方法通常分为两个方向:一是证明收入高于上一年度人均国民总收入,二是证明拥有一定规模以上的金融资产。具体的标准和认可材料需确认申请时的指南。
丈夫对此很有信心。他说营业额并不低。但拿到综合所得税申报表一看,情况却大不相同。在将材料费、设备分期付款和人工费作为费用处理后,所得金额证明上的数字略低于标准。
这是经营事业的邀请人经常遇到的情况。营业额与所得金额是两个不同的数字。审核时看的是所得金额。
金融资产方面的情况如何呢?这对夫妇最大的资产是租房押金。但目前尚无法确定租赁押金能否通过金融资产证明获得认可。与其将重点放在不确定的文件上,我们决定寻找更稳妥的方案。
妻子有物流中心的劳动所得。她在同一家单位工作了一年多,并留有预扣税记录。我们首先向主管机关咨询,是否可以将申请人本人的收入与共同生活的配偶收入合并计算,以及届时需要提交哪些文件。按照得到的指导方式,我们准备了两人所有的收入证明文件,并将夫妇名下的存款及定期存款余额证明作为辅助资料一并提交。
不把所有筹码都押在单一文件上。维持生计条件的准备工作通常就是这样进行的。
名字的拼写
第二周出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问题。
是妻子的名字。
护照上的英文名、外国人登录证上的名字、以及从祖国开具的出生相关文件上的名字。这三种写法略有不同。在祖国的文件中,名字的中间部分被分成了两个单词,而在护照上则是连在一起的。还有一份文件将姓和名的顺序写反了。
这对妻子来说是件司空见惯的事。据她说,在祖国这是一种很常见的拼写差异,没有人会介意。最初申请结婚移民签证时,这个问题也被忽略了。
但取得国籍的严肃程度与签发签证是不同的。一旦获得归化许可,就会建立新的家族关系登记簿。如果作为该记录基础的身分文件上记载的名字不一致,可能就需要进行确认是否为同一人的程序。
我将所有文件铺开,将每份文件所使用的拼写整理成表格。然后请妻子去确认一下,是否可以从祖国机构获取一份证明即使拼写不同也为同一人的文件。妻子通过娘家亲戚向祖国机关进行了咨询,并取得了同一人确认文件寄了回来。经过翻译和核实程序后,我将其放入了文件集中。
这花费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多亏了与延期申请并行办理,这段时间并没有占用居留期限。
这类文件如果等到审查出现问题后再准备就晚了。如果收到补件要求,通常会附带期限,而祖国的文件往往无法在期限内送达。先于他人发现问题才是最快的解决之道。
家庭中心的韩语课堂
这个家庭已经有了一位亲近的助手。
那是社区的家庭中心。妻子在初次入境的那年就在那里参加了韩语课程,重新入境后也一直在那里学习。孩子也通过中心的访问教育获得了语言发育支持。那是为在家里同时使用两种语言的孩子们准备的项目。据说在定居初期,还曾通过中心的翻译支持去医院看诊。
更重要的一点是,妻子正在该中心学习社会综合计划课程。她已经完成了第4阶段,第5阶段预计将于下个月开设新班级。
归化审查包含确认国语能力和基本素养的程序。如果完成了社会综合计划第5阶段并通过综合评价,其结构是无需再单独参加归化笔试和面试审查的。不过,这并不是说完成了课程就自动免除,而是必须通过评价。
夫妇俩大致了解这项制度。但他们从未结合申请归化的时机来考虑过。妻子说:“我们本打算归化后再慢慢学第5阶段。”
顺序搞反了。
恐龙画作与面试这一变量
有两个选项。
一是完成第5阶段并在综合评价合格后申请归化。或者是现在就申请,并在审核进行期间同步进行第5阶段的学习。
前一种方法虽然稳妥,但申请时间会推迟4个月以上。后一种方法虽然可以优先确保等待序列,但必须先确认评价结果在审核过程中将如何被反映。
我向主管机关进行了咨询,确认了在审核进行期间,如果社会综合项目评价结果出炉,将如何反映在审核中。基于该答复,我建议采取后一种方法。考虑到审核等待期较长,在那个期间完成第5阶段是最节省时间的顺序。即使评价没通过,也可以通过归化评价和面试来准备,因此也有退路。
在进行这段说明时,发生了一点小插曲。
原本在沙发上安静的孩子,不知不觉间已经来到了桌边。手里拿着蜡笔。在出入境事实证明复印件的背面,画着一只巨大的绿色恐龙。
丈夫慌忙地道歉。幸好不是原件而是复印件。我把恐龙画单独收好还给孩子,又重新打印了一份复印件。孩子告诉我那只恐龙是霸王龙。它的前肢稍微长了一点。
那之后,我在信封里都会多放一份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
提交之日,以及十一个月的等待
9月底,我代为提交了结婚移民的居留期限延长许可申请。申请在几周后处理完毕。新的居留期限足以覆盖归化审查所需的时间。
10月中旬,妻子与丈夫一起亲自前往出入境·外国人厅提交了归化许可申请书。申请书和随附材料已按照预先检查好的顺序装订在一起。手续费为每人30万韩元。其中包含了符合第2号规定的日期计算表、出境理由说明书、姓名写法一致的同一人确认材料以及夫妻收入证明材料。
在受理窗口,并没有被要求补充其他材料。大约两个月后,由于一份原籍国签发的材料签发日期过久,收到了一次补件要求。多亏之前因为姓名问题已经与原籍国机关建立了联系渠道,得以在期限内重新签发并提交。
妻子在当年的冬天开始了第五阶段的过程,并于次年春天通过了综合评估。随后,我们提交了请求将该结果反映在审查中的材料。
从申请之日起十一个月后,收到了归化许可通知。
国籍证书授予仪式是在秋天举行的。妻子进行了国民宣誓。丈夫那天请了一天假去现场。据说孩子背着一个印有绿色恐龙的书包跟在后面。
由于如何处理原国籍属于取得国籍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做出选择的事项,因此我在仪式之前就提前告知了相关流程。
八个月的意义
如果等待第1号申请,这个家庭要到2027年5月才能申请。通过第2号申请,这八个月的时间被提前了。
在文件上,八个月只是一个短暂的数字。但对这个家庭来说,那是孩子上小学前的整整一年,是回国探望母亲下一次定期检查的时间,也是丈夫不必为了延长停留期限而无法离开工作现场的日子。
授勋仪式结束几周后,丈夫打来了一个简短的电话。他说在准备孩子入学的相关材料时,第一次在家族关系证明书上看到妻子的名字以韩国国籍身份登记在上面。名字和在原籍国使用的一模一样。正是那个为了整理写法而花费了一个月时间的名字。
妻子说计划今年冬天配合母亲的定期检查回国一趟。这一次,她没有计算停留期限的截止日期,直接买了机票。
回首这段经历,并没有什么决定性的文件。多读了一行法条、用记录而非记忆对齐的日期、延长停留与归化的顺序、没有把生计证明押在单一文件上的策略、率先发现的名字写法,以及将已经在家庭中心进行的流程与申请时机衔接起来。每一项都很微小。正是这些顺序,成就了最终的结果。
对于结婚移民家庭来说,多文化家庭支持制度与停留·国籍程序是在不同的窗口分别进行 안내(指导)的。家庭中心负责韩语和子女教育,出入境·外国人厅负责停留与国籍。这两个窗口之间的衔接通常需要家庭成员自行完成。我经常看到,由于这种衔接的中断,导致数月的时间白白流逝。
结婚移民简易归化,准备前需确认的事项
如果情况类似,建议您先检查以下内容。
① 请同时代入第1项和第2项。 如果因在海外停留导致居住中断,则有必要单独计算“结婚满3年 + 在韩国连续居住1年以上”这一条件。
② 日期请以记录为准。 请以出入境事实证明和外国人登录日期为基准,确认包括短期出境在内的所有记录,如有必要,最好提前说明理由。
③ 延期停留期限是首要任务。 归化审查周期较长,在此期间必须单独管理停留期限。请从到期日开始倒推制定日程。
④ 生计维持材料请分两类准备。 事业所得是以所得金额而非销售额为准。关于家庭所得和金融财产材料的认定方式,最好先向管辖厅确认更为稳妥。
⑤ 请将社会综合计划和家庭中心课程与申请时机挂钩。 是否完成第5阶段并通过综合评价,可能会改变面试等审查的难度。此外,请提前确认护照与本国文件中的姓名写法差异。
归化许可申请时本人必须亲自出席,申请条件及认可材料可能会根据申请时的法令、指南及个别情况而有所不同。准确的条文及解释需要向管辖的出入境·外国人厅进行个别确认。
为了便于理解而编写的故事。
这是位于 Incheon Songdo (POSCO Tower Songdo) 的行政士事务所。业务范围包括行政复议、许可/申报代办、外国人出入境(签证·停留)以及定期行政管理。对于结婚移民家庭而言,停留期延期和归化准备往往比起单一条件,程序的先后顺序更能决定结果,本事务所的工作内容涵盖了从停留期管理到归化材料准备的流程设计。如果您有类似情况,请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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