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周二早间简报。今天围绕“查处后到处分的时间”大幅缩短的消息,以及直接影响营业和登记文件的修订草案,精选了四则内容。
今日要点
- 非法成人网吧从查处到行政处分预告的时间,平均由 42.2天缩短至6.2天。收到预告后,将无法通过申报停业来规避处分。
- 法务部医疗旅游优秀招揽机构增至 112家,自10月1日起为期一年适用电子签证及文件简化便利。
- 从练歌房设施标准和登记申请书中删除“青少年室”的修订草案已公布。意见提交截止至 9月28日(周一),时间较短。
1. 非法成人网吧行政处分预告由42天缩短至6天(查处·处分快速通道)
- 有何变化 — 韩国警察厅于8月24日至9月11日开展为期三周的集中整治,共查处387件,并将包括违反设施标准在内的607件违规事项通报给地方政府。此次首次适用的“查处·处分快速通道”,是指警方在发现违规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具体通报违规事实,地方政府无需等待侦查结果即可先行发出处分预告。因此,启动行政处分所需的时间平均由42.2天缩短至6.2天。
- 适用对象 — 《游戏产业振兴法》规定的网吧(互联网电脑游戏设施提供业)经营者,特别是因违规兑换现金、违反设施标准而被查处的场所
- 何时开始 — 已在实施中(自本次集中整治起适用)
- 行政士提示 — 根据《游戏产业振兴法》第30条,收到处分预告后,申报停业等将受到限制。“关门改个名义就没事”的想法已经行不通。如果已收到预告,务实的做法是先确认意见提交期限,并整理好说明材料。
- 来源:韩国警察厅 · 阻断非法成人网吧“投机经营”,行政处分预告由“42天→6天”大幅缩短(政策简报)
2. 法务部指定112家医疗旅游优秀招揽机构 — 电子签证3天内签发
- 有何变化 — 外国患者医疗旅游优秀招揽机构由90家增至112家(医疗机构89家、招揽业者23家)。获指定机构可享受代为申请电子签证、免交资金能力证明文件等简化便利,签证原则上在含申请当日的3天内签发。首都圈以外的机构由14家增至22家,也值得关注。
- 适用对象 — 招揽外国患者的医院·诊所和外国患者招揽业者,以及希望在韩国就医的外国人
- 何时开始 — 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一年)
- 行政士提示 — 指定期限以一年为单位,因此每年都需要重新获得指定。如果此次未能入选,建议先整理好招揽业登记状态和外国患者管理记录。
- 来源:法务部发布相关报道(亚洲经济) · 指定112家医疗旅游优秀招揽机构 ⚠️ 需确认法务部原始新闻稿
3. 删除练歌房“青少年室” — 《音乐产业振兴法》施行规则修订草案
- 有何变化 — 随着《青少年保护法》的修订,练歌房业由“禁止青少年出入及雇用场所”改为“禁止雇用青少年场所”。由于青少年现在可以进入所有包间,本草案将从施行规则的设施标准和登记申请书中删除“青少年室”的表述。
- 适用对象 — 已登记的练歌房经营者、计划新登记者,以及负责登记业务的市·郡·区
- 何时开始 — 尚未确定(立法预告阶段,意见提交期间 2026年9月21日~9月28日)
- 行政士提示 — 虽然放开了出入,但禁止雇用青少年的规定依然有效。如果计划变更登记事项或新登记,建议先确认修订表格的施行时间再提交,这样可以减少被要求补正的情况。
- 来源:国民参与立法中心 · 《音乐产业振兴法》施行规则部分修订令草案立法预告(文化体育观光部)
4. 地方补助金骗取举报奖励最高扩大至30% — 施行令修订草案
- 有何变化 — 对于2026年3月11日及以后提出的举报或告发,奖励标准扩大为“返还命令金额与制裁附加金合计金额的最高30%”,并可对因拖欠制裁附加金而产生的加算金,再追加支付最高30%。同时,允许行政安全部长官处理唯一识别信息,并扩大死亡者信息的联动范围(包括疗养给付和长期疗养给付明细中的死亡诊断信息等)。
- 适用对象 — 领取地方补助金的企业和团体、考虑举报的内部人员,以及地方政府
- 何时开始 — 尚未确定(立法预告阶段,意见提交期间 2026年9月21日~11月2日)
- 行政士提示 — 奖励金额提高后,内部举报也往往会增加。对于领取补助金的团体而言,最稳妥的准备是现在就按照现行标准重新整理执行凭证和结算文件。
- 来源:国民参与立法中心 · 《地方自治团体补助金管理法》施行令部分修订令草案立法预告(行政安全部)
本周需关注的期限
- 9月28日(周一) — 《音乐产业振兴法》施行规则修订草案(删除练歌房“青少年室”)意见提交截止
- 9月29日(周二) — E-9外国劳动者雇用许可第4轮申请截止(结果将于10月16日公布)
- 10月1日(周四) — 医疗旅游优秀招揽机构电子签证便利开始适用
- 11月2日(周一) — 《地方补助金法》施行令修订草案意见提交截止
本简报由 Hwang Yunsang 行政士事务所根据公开资料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个案是否适用,需向主管机关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