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国汇交易法将具有国内住所或居住地的个人视为居民,其他个人视为非居民。韩国国民如果在海外进行营业活动或在海外居住2年以上,则视为非居民。短暂回国并在3个月内停留的时间计入这2年。曾经是居民的外国人在出境后在海外居住3个月以上也属于非居民。主要依靠此人生活来源的同居家庭适用相同的区分。
同法规定,非居民取得国内房地产、取得证券、因存款等产生或变更债权属于资本交易。因此,当海外家庭成员获得财产时,需要判断是否属于申报对象。
## 接收人的国籍和资产决定是否需要申报

外国汇交易规定是根据收款人是韩国国籍还是外国国籍来划分的。
- 国内房地产: 韩国国籍非居民取得时无需申报。外国国籍非居民通过继承或赠与所得也无需申报。外国国籍非居民通过赠与所得的情况需要向韩国银行申报。
- 股票等证券: 非居民通过继承或赠与所得无需申报。韩国国籍非居民在国内取得韩元证券的情况也无需申报。外国国籍非居民通过赠与所得的情况是韩国银行申报对象。
- 存款等: 韩国国籍非居民和在国内用韩元进行赠与的继承无需申报。居民从非居民那里收到的情况也是一样的。其他情况需要向韩国银行申报。
即使是同一个家族,也根据国籍是否变更、以及如何转移资产而产生不同的结果。整理好亲属关系、国籍、资产清单,判断就会更快。
## 继承的财产转移到海外以及申报时点

继承的公寓要卖到海外,需要向外国银行提交购买和出售证明文件。非居住的海外同胞,需要在主管税务署长出具的房地产出售资金确认书或资金来源确认书的金额范围内,通过指定交易外国银行进行汇款。这里指的海外同胞,是拥有外国永居权的韩国国民,移居海外后获得外国国籍的人等。
需要申报的交易,必须在换汇或汇款之前完成申报。未申报的交易,将面临1亿韩元以下的罚款,未进行事后报告的也可能面临3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未申报的金额超过20亿韩元,可能面临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金。金额较小的违规行为可能仅以警告结束,但5年内出现2次以上违规行为,可能会停止或限制相关的外国银行交易。
## 委托书和海外文件准备

海外居住的家人亲自过来比较困难时,国内家人或代理人会接受授权委托进行办理。基本文件如下:
- 护照复印件等用于确认身份的资料,以及证明海外居住事实的资料
- 授权委托书(在海外起草时,需按照居住国标准进行使馆认证或海牙认证)
- 赠与合同书或亲属关系证明书·继承财产分割协议书等继承关系资料
- 不动产登记事项证明书、证券余额、银行存款证明等资产资料
- 如果是需要申报的,则为申报机构规定的申报表(不动产为不动产取得申报书)
如果居住国是《海牙认证公约》成员国,只需进行一次海牙认证,如果不是成员国,则需要经过公证和使馆认证。
黄允相行政书士事务所提供非居民身份确认、申报必要性确认、申报书和附件制作·提交代理、海外授权委托书认证指导等服务。申报结果和处理时间会根据机构判断和文件状态而有所不同。费用会在咨询后告知。如果计划将海外的家人转移财产,请在汇款或出售之前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