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句总结
- 非营利民间团体注册并非许可而是注册,但必须通过文件证明《非营利民间团体支持法》第2条的要件。核心是常设成员100人以上以及最近1年以上公益活动业绩。
- 在线咖啡馆的加入人数作为常设成员的依据较弱。必须使会员加入申请书、会员名册、活动参与记录相匹配。
- 流程为:章程检查 → 会员名册重写 → 活动业绩整理 → 事业计划书·预算书 → 向管辖注册机构申请。如果目标是争取支持事业公告,则必须在公告前拿到注册证。
目录
- 非营利民间团体注册,证明比数字更难
- 咖啡馆会员1,400人与常设成员100人
- 1年以上公益活动业绩,将相册转化为记录
- 在章程中被卡住的两点 —— 选举照片与纪念品收益
- 注册机构并非区政府
- 非营利民间团体注册申请文件与受理
- 拿到注册证后 —— 维护管理与检查清单
1. 非营利民间团体注册,证明比数字更难
我是在仁川松岛工作的行政士。分享一个在工作中遇到的案例。
在行政文件中,数字的证明往往比计数要困难得多。非营利民间团体注册正是如此。
《非营利民间团体支持法》第2条规定了非营利民间团体的六项要件。受益者必须是不特定多数人,成员之间不得分享利益,不得从事支持或反对特定政党、当选候选人的活动,不得以传播特定宗教教义为主要目的,常设成员人数需在100人以上,且必须有最近1年以上的公益活动业绩,若为非法人团体,则需有代表者或管理人。简而言之,意思是必须是“为了公益持续活动、且有100人以上实际成员的团体”。
仅看条款似乎并不难。这次案例中的团体最初也这么认为。因为他们的在线咖啡馆会员有1,400人,且活动已持续3年。

2. 咖啡馆会员 1,400 人与常驻成员 100 人
最初的联系是通过电子邮件发来的。对方自称是一个每月在仁川海岸和公园捡垃圾的团体的总务。那是一位 30 多岁的职员,负责每周发布活动通知并租赁器材。
之所以急于办理注册,是有原因的。该团体的器材是由会员们集资购买的。夹子、麻袋、手套、安全背心。随着每年的人数增加,器材费用经常先从总务的个人卡中支出。他们希望在明年年初申请市和行政安全部的公益活动支持项目,但申请资格要求必须是已注册的非营利民间团体。
总务之前曾独自尝试准备过一次。他截取了咖啡馆会员数量的屏幕截图,并附上几张活动照片咨询区政府民愿窗口。得到的回复有两个:非营利民间团体的注册不属于区政府管辖,以及会员人数需通过会员名册确认。
在预约的当天下午,总务和代表一同前来。代表是一位 20 多岁的研究生,是最初创建该团体的负责人。
在现场,首先确认的是“什么是会员”。加入咖啡馆只需点击一下。其中包含仅加入但从未参加过活动的人、搬到其他地区的人,以及为了广告目的开设的账号。注册机构很难将这些数字作为常驻成员的依据。常驻成员应被视为根据团体的章程加入并维持会员资格的人员。
因此,我们将标准设定如下:
- 在章程中注明会员资格和加入程序(提交加入申请书、运营委员会确认)
- 在加入申请书中获取姓名、联系方式、加入日期、个人信息收集同意
- 将在最近 1 年内有至少一次参与活动记录的人优先列入名册
在 1,400 名咖啡馆会员中,能确认有最近 1 年参与记录的人仅有 280 多人。我们通过咖啡馆通知和团体聊天室向这些成员发放了会员加入申请书。3 周后,收集到了 163 份签署的申请书。
163人超过了100人。然而,我强调不要止步于这个数字。因为在登记之后,登记机关仍可能检查是否符合维持条件,如果失去条件,登记可能会被撤销。这不应该是一个仅仅跨过门槛的数字,而应该是每年都能维持的数字。

3. 将 1 年以上的公益活动业绩,从相册转化为记录
第二个条件是近 1 年以上的公益活动业绩。由于有 3 年的活动记录,看起来似乎没有问题。
问题在于记录的形式。活动的证据仅有咖啡馆的相册。照片有数千张,但日期混杂,没有地点说明,也没有标注有多少人参加。照片虽然能给人留下“参与了活动”的印象,但无法体现何时、何地、谁、做了什么。
我们事务所首先做的是,将最近 13 个月的活动内容重新整理成一份活动日志表。
- 日期、地点(公园、海岸段名称)
- 参与人数及参与者名单(通过咖啡馆的出勤评论确认)
- 收集量(麻袋数量、有称重记录的日期标注重量)
- 合作机构(如向公园管理处移交收集的麻袋等)
- 2 张代表性照片
通过这样整理,得出了 13 个月内共 26 次的活动记录。在此过程中,还发现了一份意想不到的资料。在总务的手机里,保留有与公园管理处往来的短信。那是每次确认“将麻袋放在哪里,管理处会来收走”的记录。对社团来说这只是普通的联系,但对于第三方机构来说,这是证明其知晓该活动内容的依据。我们询问了管理处是否可以确认活动合作的事实,并获得了一份简单的确认书。
在整理业绩时,还进行了一个调整。初稿中包含了成员之间去露营和年终聚会的照片。虽然对社团成员来说是珍贵的回忆,但并不属于公益活动业绩。如果混入此类照片,反而可能被解读为单纯的社交聚会,因此全部去除了。

4. 会则中涉及的两项问题 —— 选举照片与纪念品收益
在阅读会则时,我有两个地方停了下来。这两处问题并非源于会则本身的措辞,而是与实际运营相关的。
第一,是选举照片。 在上届地方选举期间,有一位候选人参加了净化活动并与会员们合影,那张照片在咖啡馆大门上挂了一段时间。虽然并不是由社团邀请,而是候选人参加公开活动,但照片中清晰可见选举宣传服。在支持法要求中,有一项是不得以支持或反对特定政党或当选候选人为主要目的。虽然很难说仅凭一张照片就判定不符合该项要求,但也没有必要留下误解的空间。
因此,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从咖啡馆大门和活动成果资料中移除该照片,并在会则中加入“本会不支持或反对特定政党或当选候选人”的条款。在运营委员会会议记录中,也明确了即便政治人物参加公开活动,也不得将其用于团体宣传材料。将标准记录在文件中,即使后续更换运营团队,也能做出相同的判断。
第二,是纪念品收益。 该社团每年通过销售用收集的瓶盖制作的钥匙扣,来筹集设备费用。到这一步为止是没有问题的。然而,曾有一年将部分销售收益用于“贡献较多成员的餐费”。虽然金额较小,但可能会与不向成员分配利益的条款产生冲突。
我们在会则中加入了“收益仅可用于目的事业(净化活动、设备、教育)”的条款,以及“解散时剩余财产移交给具有类似目的的非营利组织或公共机构”的条款。对于活动当天提供的点心或水等属于活动本身产生的费用,按运营费处理,但取消任何流向特定成员的报酬。
在这一环节发生了一点小插曲。有人为了作为凭证带来了一个实物钥匙扣,但代表在会议过程中将其挂在了自己的包上。销售账本上少了一个。总务当场向该代表收取了3,000韩元并开具了收据。无论是多少,销售收益都必须通过账本和收据进行核对。

5. 登记机关并非区政府
总务最初在区政府听到的回答并没有错。非营利民间团体的注册,基本上是向主导主要公益活动的中央行政机关负责人或市·道知事申请。如果活动跨越多个市·道,则由相应的中央行政机关负责;如果活动在同一个市·道内进行,则该市·道成为登记机关。
这个团体曾有一次前往京畿道海岸进行远征清理。代表为了让活动范围看起来更广,坚持要把那次记录放进去。我对此表示反对。因为大部分活动都在仁川境内进行,且事业计划书中的明年计划也以仁川海岸和公园为中心。如果仅凭一次远征就申请成为跨越多个市·道的团体,那么事业计划与实际业绩将无法匹配。选择登记机关并不是为了让团体看起来规模宏大,而是为了让实际活动与文件相匹配。
因此,我们决定向仁川广域市申请,并将那次远征活动原封不动地作为一行记录放入业绩表中。既没有隐瞒,也没有夸大。由于负责部门和受理方式每年可能会变动,我们在提交前通过电话再次确认了一次。
有一点误解需要澄清。该团体几年前从税务机关取得了固有编号证,并以此使用团体账户。固有编号证是用于以团体名义开设账户并处理税务关系所需的,并不是非营利民间团体注册证。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制度,与非营利法人也不同。即使注册为非营利民间团体,也不会产生法人资格。 当我第一次解释这个区别时,代表问我:“那我们到目前为止是什么身份呢?”答案很简单。之前是拥有固有编号的任意团体,现在要成为注册团体。

6. 非营利民间团体注册申请文件与受理
虽然每个注册机构要求的格式和细节略有不同,但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 文件 | 准备时的注意事项 |
|---|---|
| 注册申请书 | 团体名称、所在地、代表人、主要业务内容需与章程完全一致 |
| 章程(会规) | 目的、会员资格、理事、决策机制、财务、解散时的剩余财产处理 |
| 会员名单 | 常驻成员100人以上,包含加入日期、联系方式 |
| 过去1年以上的公益活动业绩 | 以表格形式列出日期、地点、参与人数、结果,并附上证明照片和确认书 |
| 当年业务计划书、收支预算表 | 计划需与业绩相衔接,收入和支出项目需符合章程 |
| 代表人相关文件 | 任命依据(如总会会议记录等)及个人信息 |
| 办公室所在地确认资料 | 租赁合同复印件或使用许可书等 |
在这些环节中,耗时最长的是办公室所在地。该团体原本没有办公室,一直以来使用的团体地址是总务的家。在与成员们讨论后,决定将代表家属拥有的、原本用于存放设备的商铺中的仓库空间作为团体办公室,并获得了使用许可书。由于该处可以接收邮件,且有“存放设备”这一实际用途,解释起来也非常自然。
收支预算表也重新制定了。在最初的草案中,明年的收入中包含了大量的“支持项目补贴金”。如果将尚未获批的资金作为预算核心,会显得团体的自立能力较弱。我们先建立了仅靠会费和纪念品收入即可运作的基础预算,而对于获得补贴后将扩大的项目,则单独列出。
在所有文件准备齐全后,我们进行了文件间的交叉比对。核实了申请书上的团体名称与章程中的名称是否一致、会员名单人数与业务计划书中的人数是否一致、业绩表的日期与照片文件的日期是否一致。由于业绩表中的一项活动与照片日期差了一天,我们进行了修正。微小的差异是导致被要求补正最常见的原因。
提交申请后,注册机构要求补充材料一次。由于会员名单中部分人的地址属于其他省市,对方询问这些成员是否为实际活动的会员。我们从整理好的参与记录中提取出相关成员的出席记录并提交。他们虽然搬到了首尔,但仍是每个周末都会来到仁川的成员。提交补正材料后不久,我们就收到了注册成功的通知。
从提交申请到拿到注册证大约花费了一个半月。从最初收到邮件的那天起,到最终完成共计三个月。

7. 拿到注册证后 — 维护管理与核查清单
在完成注册后,仍需履行变更登记和业务报告等义务。注册后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 若注册内容变更则需办理变更登记:若代表者、团体名称、所在地、章程的主要内容发生变化,必须通知登记机关。
- 维持要件:登记机关可能会检查是否持续维持常驻成员100人及公益活动。建议每年整理会员名册并持续记录活动日志,这样更为稳妥。
- 应对支持项目征集:公告发布后,需要在短时间内提交项目计划书、预算表及团体现状。如果持续使用活动日志模板,那么申请文件的有一半就已经准备好了。
- 会计分离:严禁将团体账户与个人卡片混用。
在拿到注册证后的第二个月,我收到了总务发来的一封简短邮件。内容是由于不再希望设备费用从个人卡中支出,因此办理了团体借记卡。那是那个在过去3年里每个周末都会发布公告的人,第一次从自己的卡片账单中划掉麻袋费用的日子。
在非营利民间团体注册中,困难的部分并非制度本身,而是将已经做过的事情转化为文件的过程。很多团体虽然活动充足,但记录却未能跟上。
实务检查清单 —— 若遇到此类情况请优先查看
① 能否通过包含加入申请书的会员名册而非咖啡馆或团体群聊人数来统计100人? ② 最近1年以上的活动是否整理成包含日期、地点、参与人数的表格? ③ 章程中是否包含禁止分配利益、政治中立、解散时剩余财产处理等内容? ④ 是否根据实际活动范围选择了正确的登记机关(市·道或中央行政机关)? ⑤ 是否拥有可作为团体所在地空间及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
由于要件和文件会根据登记机关及具体事项而有所不同,因此需要进行个别确认。

为了便于理解而构思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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