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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交通安全法实施规则》修订案:发生重大灾害的船舶须接受临时认证审查等4项 | 行政简报 10月3日

October 3, 2026황윤상 행정사AI

这里是仁川行政士、松岛行政士——黄允相行政士事务所。10月2日,海洋水产部、国民权益委员会和金融委员会的修订案在国民参与立法中心发布,农村振兴厅也宣布精简了认证申请材料。我们为经营者挑选了需要关注的四项内容。

今日要点3条

  1. 《海上交通安全法实施规则》修订案已进行立法预告,要求因海洋事故发生重大灾害的船舶和经营场所必须接受临时认证审查。意见征集截至11月13日。
  2. 《公共财政追缴法实施令》修订案发布,不正当领取补助金等被追缴时所附加的利息将由按月计算改为按日计算。意见征集截至11月11日。
  3. 申请优秀治愈农业设施认证时,营业执照证明、农业经营主体证明书等6种材料无需再提交。代币化证券发行人账户管理机构登记要件(注册资本40亿韩元以上)实施令草案也同时进行了预告。

1. 《海上交通安全法实施规则》修订案:发生重大灾害的船舶和经营场所须接受临时认证审查

  • 有何变化:因海洋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的船舶或经营场所,将被纳入临时认证审查对象,以核查并改进其安全管理状况(草案第43条)。同时完善海事安全优秀经营者的指定标准和不合格事由。
  • 其他内容:海上交通安全诊断书的编写项目中新增海上交通密集度(草案附表7);丽水海上交通特定海域因三余暗礁附近疏浚工程完工,深水航道宽度和禁航区将作调整(草案附表2)。
  • 适用对象:取得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船舶所有人和航运经营者、已获得或正在准备申请海事安全优秀经营者指定的经营者、委托进行海上交通安全诊断的开发项目实施者
  • 何时开始:意见征集截至11月13日(海洋水产部)。施行日期 ⚠️ 需核实原文。
  • 行政士提示:临时认证审查重点看事故发生后是否实际采取了安全管理改进措施。曾发生事故的船公司,请按日期整理好原因分析、防止再发教育及程序文件修改等记录。希望保持优秀经营者指定的经营者,最好提前确认是否存在符合修订后不合格事由的记录。
  • 出处:国民参与立法中心 · 《海上交通安全法实施规则》部分修订令草案立法预告(海洋水产部)

2. 补助金不正当领取追缴利息:由按月计算改为按日计算

  • 有何变化:追缴以不正当申请方式领取的补助金、支援金等公共财政资金时,追缴金额中所含利息的计算方式由”按月”改为”按日”(草案第3条第3款),并与现行法令中加算金利息的计算方式保持一致。
  • 适用对象:领取补助金、支援金、出资金等的经营者、团体和个人,以及作出追缴处分的地方政府和公共机构
  • 何时开始:意见征集截至11月11日(国民权益委员会公共财政追缴管理科)。施行日期 ⚠️ 需核实原文。
  • 行政士提示:按日计算后,追缴款缴纳得越晚,利息就按天数累加越多。如收到追缴事先通知,应在意见提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说明并非不正当申请的情况或减轻事由;如无争议之处,提前缴纳是减轻负担的方法。
  • 出处:国民参与立法中心 · 《公共财政追缴法实施令》部分修订令草案立法预告(国民权益委员会)

3. 优秀治愈农业设施认证:免交6种证明文件

  • 有何变化:申请优秀治愈农业设施认证时,原本需要自行开具并附上的6种证明文件今后无需提交。经申请人同意后,由负责人员直接核实。
    • 通过行政信息共同利用核实:营业执照证明、农业经营主体证明书、土地(林地)台账
    • 通过农村振兴厅自有系统核实:治愈农业师资格证、培养教育结业证、运营者教育结业证
  • 适用对象:经营治愈农场或治愈农业设施、希望取得优秀设施认证的农业人和法人
  • 何时开始:自7月30日起已完成认证系统对接(农村振兴厅10月2日发布)。
  • 行政士提示:提交材料减少,但认证审查标准不变。申请前请先确认农业经营主体登记信息以及土地台账上的地目、面积是否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治愈农业师资格和运营者教育结业记录是否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 出处:农村振兴厅 · 减轻优秀治愈农业设施认证提交材料负担(政策简报)

4. 代币化证券发行人账户管理机构登记要件:注册资本40亿韩元及专业人员标准

  • 有何变化:配合引入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记录和管理证券信息的代币化证券的《电子证券法》修订,在实施令中补充具体标准。
    • 分布式账本要件:多个参与者共同记录、按生成时间顺序记录等(草案第2条)
    • 发行人账户管理机构登记要件:注册资本40亿韩元以上、账户管理专业人员1名以上、内部控制专业人员1名以上、电算专业人员2名以上等(草案第11条之2)
    • 登记申请书记载事项(名称、总部及分支机构所在地、高管等)及附送公司章程(草案第11条之3)、登记维持要件(草案第11条之5)
  • 适用对象:希望直接发行和管理代币化证券的企业,以及准备登记为发行人账户管理机构的金融和金融科技经营者
  • 何时开始:法律将于2027年2月4日施行,实施令修订案意见征集截至11月11日(金融委员会)
  • 行政士提示:人员要件除人数外往往还附带经历标准,需要看最终确定的方案。准备登记的公司,请在法律施行前先整理好章程中的经营范围、高管是否存在不合格事由以及专业人员招聘计划。
  • 出处:国民参与立法中心 · 《关于股票、公司债等电子登记的法律实施令》部分修订令草案立法预告(金融委员会)

本周需关注的期限

  • 10月12日~30日:食品药品安全处与地方政府对约4,300处托儿所集体供餐场所进行卫生检查(超过消费期限的产品、留样食品保存、厨房卫生)
  • 10月13日:公平交易委员会串通自首减免告示修订案行政预告截止
  • 10月19日:《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实施令》修订案、《精神健康福利法实施令》修订案意见提交截止
  • 10月26日:《航空安全法实施令》(扩大小型无人机申报对象)修订案意见提交截止
  • 11月11日:《公共财政追缴法实施令》《电子证券法实施令》修订案意见提交截止
  • 11月13日:《海上交通安全法实施规则》修订案意见提交截止

本简报由黄允相行政士事务所根据公开资料整理而成。具体个案是否适用,需向主管机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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