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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营业许可宽限期12月13日结束 · 必需农资支援法施行令制定案等2项 | 行政简报 10月4日

October 4, 2026황윤상 행정사AI

这是周末早间简报。本期挑选了截止日期集中在年底的消息。如果您经营出售爬行动物、鹦鹉等动物的店铺,从事农资生产或销售,拥有大型建筑物,或开设幼儿课程,请务必确认一下。

今日要点3条

  • 野生动物销售、进口、繁育及委托管理业营业许可制度已于2025年12月14日施行,宽限期将于2026年12月13日结束。
  • 必需农资支援法(2026年12月17日施行)的施行令制定案已公布。拒绝现场检查的罚款权限将委托给市长、郡守、区厅长。
  • 以条例规定交通诱发负担金核算标准的地方政府须定期审查其合理性,规定相关细则的施行规则修正案将征求意见至11月10日。

1. 野生动物营业许可宽限期12月13日结束,咖啡馆展示宽限至2027年12月13日

  • 有何变化: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及管理法》的修订,野生动物营业许可制度自2025年12月14日起施行。经营一定规模以上动物的销售业、进口业、繁育业、委托管理业须获得所辖地方政府的许可。地方政府实施的1年宽限期将于2026年12月13日结束(故意违规者即使在宽限期内也可受到处分)。
  • 适用对象:经营国际濒危物种、指定管理野生动物等对象物种的业者。许可标准如下。
    • 销售、进口、繁育业(仅经营爬行类、两栖类):持有50只以上,且年销售100只以上或月均销售20只以上
    • 销售、进口、繁育业(其他对象动物):持有20只以上,且年销售30只以上或月均销售10只以上
    • 委托管理业:爬行类、两栖类20只以上,其他对象动物10只以上(⚠️ 需核对原文)
    • 即使不属于许可对象,买卖对象动物时也必须进行转让、受让申报。
  • 何时起:许可制度于2025年12月14日施行,宽限期于2026年12月13日结束。另外,禁止在动物园、水族馆以外的设施展示野生动物,仅限此前已申报的持有个体可展示至2027年12月13日。宽限期内也不得触摸、骑乘或喂食。
  • 行政士提示:首先应整理持有个体数量和最近1年的销售记录。如果接近标准线,在宽限期结束前满足设施和人员要求并完成许可申请更为稳妥。野生动物咖啡馆应从现在起确定2027年12月以后的经营方式。
  • 出处:首尔市环境领域网站 · 野生动物展示禁止及动物园许可制度介绍、Dailian · 高阳市实施野生动物营业许可制度

2. 必需农资支援法施行令制定案,拒绝现场检查的罚款权限委托市、郡、区

  • 有何变化:《为应对供应链风险的必需农资等支援相关法律》(法律第21201号)将于2026年12月17日施行。农林畜产食品部公布的施行令制定案主要内容如下。
    • 建立观察原材料国际及进口价格与国内农资价格变动的风险指标,用于危机应对指南(草案第2条)
    • 必需农资等支援审议委员会的组成、任期、表决法定人数(草案第3条)
    • 将对生产、销售业者的经营场所现场检查以及对拒绝、妨碍、逃避检查处以罚款的权限委托给市长、郡守、区厅长(草案第4条)
    • 针对拒绝提交资料、提交虚假资料、拒绝现场检查等的罚款标准(草案第5条,金额⚠️ 需核对原文)
  • 适用对象:必需农资生产、销售业者,以及价格上涨时将获得支援的农业经营主体
  • 何时起:法律于2026年12月17日施行,施行令制定案征求意见至2026年11月11日(农林畜产食品部农业政策科)
  • 行政士提示:生产、销售企业应考虑到市、郡、区公务员可能前来进行现场检查,提前整理好价格及出货资料。不提交资料或提交与事实不符的资料,将成为罚款对象。
  • 出处:国民参与立法中心 · 必需农资等支援相关法律施行令制定案立法预告

3. 交通诱发负担金核算标准定期审查,城市交通整备促进法施行规则修正案

  • 有何变化:根据《城市交通整备促进法》修订(法律第21814号,2026年6月16日公布),交通诱发负担金核算标准(单位负担金、交通诱发系数)以条例规定时须定期审查其合理性,并可通过条例对核算标准进行细分。国土交通部公布了包含法律授权事项及运营不足之处的施行规则修正案(具体条文⚠️ 需核对原文)。
  • 适用对象:在城市交通整备地区内缴纳交通诱发负担金的设施所有者,以及以条例规定核算标准的地方政府
  • 何时起:法律于2026年12月17日施行,施行规则修正案征求意见至2026年11月10日(国土交通部生活交通福利科)
  • 行政士提示:负担金由建筑物用途和建筑面积乘以系数决定,因此条例细分后,即使面积相同,金额也可能不同。拥有商铺、办公楼的业主请关注所辖市、郡、区的条例修订预告,收到征收通知后请首先确认异议申请期限。
  • 出处:国民参与立法中心 · 城市交通整备促进法施行规则部分修正令案立法预告

4. 学院法施行规则修正案,完善幼儿课外辅导申报表格及举报奖金(后续)

  • 有何变化:这是9月28日介绍的幼儿课外辅导申报义务(10月1日施行)的后续消息。教育部对《关于学院设立、运营及课外辅导的法律》施行规则修正案进行了立法预告。
    • 将课外辅导范围中新增”幼儿”一事反映到申报表格中(附件第22号、第22号之2、第28号表格)
    • 配合施行令第17条之5第1款第1号之2的新设,完善举报奖金规定(施行规则第17条)
  • 适用对象:教授幼儿的个人课外辅导者、教习所、学院
  • 何时起:征求意见至2026年11月11日(教育部婴幼儿课外教育对策组),施行日期⚠️ 需核对原文
  • 行政士提示:即使表格尚未变更,申报义务也已经开始施行。如果您正在教授幼儿课程但尚未申报,请先咨询所辖教育支援厅,领取目前使用的表格并完成申报。
  • 出处:国民参与立法中心 · 学院法施行规则部分修正令案立法预告

本周需关注的期限

  • 10月19日: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施行令修正案征求意见截止(10月2日简报)
  • 11月10日:城市交通整备促进法施行规则修正案征求意见截止
  • 11月11日:必需农资支援法施行令制定案、学院法施行规则修正案征求意见截止
  • 11月13日:海事安全基本法施行令修正案(将委托业务委托给专门机构的依据)征求意见截止
  • 12月13日:野生动物营业许可宽限期结束
  • 12月17日:必需农资支援法、修订后的城市交通整备促进法施行

本简报是黄允相行政士事务所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的介绍。个别案件是否适用,需向所辖机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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