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周四早间简报。我们以昨天(10月7日)法务部和财政经济部发布的2份资料为中心,加上水上休闲驾驶执照和儿童校车运营相关的法令变更,共选取了4条消息。
今日要点3条
- 留学生签证制度将调整为:韩语能力达到 TOPIK 4级(社会统合项目4阶段) 以上的留学生,在签证签发时免于证明经济能力。
- 一项施行令草案已进行立法预告:为外币兑换业新设 自有资本1000万韩元以上 等登记要件,若被用于电信诈骗、非法“换汇”(地下跨境汇款)等,一次即可撤销登记(意见提交截止 10月26日(周一))。
- 水上休闲器具酒后驾驶的处罚将按血液酒精浓度细分,拒绝检测的可吊销驾驶执照。
1. 留学生签证免除经济能力证明,求职签证滞留期限按1~3年区分

- 有何变化:法务部公布了4月20日成立的「外国留学生签证制度改善协议会」的讨论结果。截至2026年8月,留学生人数为35万人。
- 入境阶段:签发D-2(留学)签证时,TOPIK 4级或社会统合项目4阶段以上者 免除经济能力证明;对需要重点管理的国家扩大适用 留学经费保证金制度
- 在学阶段:兼职工作许可简化为以韩语和学分为标准,但韩语要件提高至 社会统合项目3阶段;持有大学签发的“兼职工作确认书”者免于提交额外材料
- 毕业后:D-10(求职)滞留期限根据韩语能力和就业准备程度区分为 1年~3年;推动理工科留学生转换为熟练技能人才签证E-7-4(熟练技能人才);新设面向已回国毕业生的多次往返访问签证(暂定名)
- 以变通方式运营周末、夜间、在线课程的学科,即使获得教育国际化能力认证,也将中止签证优待
- 适用对象:在韩国大学就读或预定入学的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准备在韩国就业的留学生、招收留学生的大学。
- 何时开始:法务部自身的改善课题预计从 2026年下半年 起实施;需要与相关部门协商的课题以及《出入境管理法》修订(新设留学生专章)将另行确定。各课题施行日期:⚠️ 需核对原文。
- 行政士寄语:韩语能力将影响兼职工作乃至求职滞留期限,建议在学期间提前取得TOPIK 4级或完成社会统合项目相应阶段。如即将毕业,请在申请D-10之前先确认希望从事职业的签证要件。
- 出处:法务部 · 为迎接外国留学生40万人时代,探索签证政策从“招收”向“成长”转变
2. 外币兑换业新设登记要件、一次违规即撤销登记,《外汇交易法施行令》立法预告

- 有何变化:财政经济部对「外汇交易法施行令」修正案进行了立法预告。
- 新设外币兑换业登记要件:确认高管是否存在不合格事由(人员要件),以及达到部长告示金额(须为 1000万韩元以上)的自有资本(物质要件)
- 一次违规即撤销登记:涉及电信诈骗、非法贸易货款、与虚拟资产相关的“换汇”汇款等业务违规时撤销登记
- 提高罚款:代替停业处分的罚款上限,按停业1·2·3·4个月分别提高至利润的 40%·60%·80%·100%
- 虚拟资产转移业务登记制:涵盖韩国国内虚拟资产经营者与海外经营者·个人钱包之间的转移,须具备电脑设备以及具有2年外汇业务经验或完成培训的人员 2名以上 方可登记
- 将小额海外汇款业和其他专门外汇业整合为 海外支付结算业(6个业种)
- 适用对象:外币兑换营业者(包括无人设备、在线兑换)、虚拟资产经营者、海外汇款·支付金融科技经营者。
- 何时开始:意见提交截止 10月26日(周一),预计配合修订后《外汇交易法》的施行日 12月3日(周四) 施行。
- 行政士寄语:在报告2026年上半年业绩的1,346家外币兑换业者中,有581家没有外币买入业绩。针对现有业者的过渡规定:⚠️ 需核对原文。建议现在就检查是否满足自有资本标准,并整理好交易确认记录。
- 出处:财政经济部 · 「外汇交易法施行令」修正案立法预告
3. 水上休闲酒驾处罚细分,拒绝检测将吊销驾驶执照

- 有何变化:海洋警察厅10月6日表示,「水上休闲安全法」修正案(替代案)已于10月1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
- 5吨以上动力水上休闲器具的酒后驾驶,以血液酒精浓度0.03%·0.08%·0.2%为标准区分处罚,0.2%以上处 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上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5吨以上器具拒绝酒精检测,1次即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原为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首次建立药物·致幻物质检测依据,拒绝检测的可 吊销驾驶执照
- 新取得或更新驾驶执照时引入视力·听力等 身体检查,并建立签发普通·游艇综合执照的依据
- 适用对象:动力水上休闲器具驾驶执照持有者和准备取得者、水上休闲经营者、执照考试·教育机构从业人员。
- 何时开始:目前处于国会通过阶段,公布日和施行日:⚠️ 需核对原文。
- 行政士寄语:如驾驶执照即将更新,施行后可能需要追加身体检查材料,请提前确认更新时间。如收到吊销执照处分,可自收到处分书之日起9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请务必记录收到日期。
- 出处:海事新闻 · 加强水上休闲酒驾·药驾处罚…拒绝检测将“吊销执照”(海洋警察厅发布)
4. 扩大可运营儿童校车的设施范围,《道路交通法施行令》立法预告

- 有何变化:警察厅对「道路交通法施行令」修正案进行了立法预告。因法律中未列名而无法运营校车的儿童教育·福利设施,如属于 警察厅长与相关中央行政机关协商确定的设施,也可运营儿童校车(草案新设第31条之3)。
- 适用对象:法律中未明确列出的面向儿童的教育设施·福利设施运营者。
- 何时开始:意见提交截止 10月29日(周四),作为依据的修订后《道路交通法》于 12月3日(周四) 施行。适用设施名单将由警察厅告示确定:⚠️ 需核对原文。
- 行政士寄语:运营校车须向管辖警察署申报,并满足车辆结构和保险要件。建议在意见提交期间确认本设施是否可能被纳入告示对象。
- 出处:国民参与立法中心 · 道路交通法施行令部分修正令案立法预告
本周需关注的期限
- 10月12日(周一):《感染病预防法施行规则》(消毒业地位继承)再立法预告意见截止(10月7日简报)
- 10月26日(周一):《外汇交易法施行令》(外币兑换业登记要件)立法预告意见截止
- 10月29日(周四):《道路交通法施行令》(儿童校车运营设施)立法预告意见截止
- 12月3日(周四):修订后《外汇交易法》·《道路交通法》施行
本简报由黄允相行政士事务所根据公开资料整理而成,仅供参考。具体个案是否适用,需向管辖机关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