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行摘要
- 非营利民间团体的会员标准,目前仍为《非营利民间团体支持法》第2条规定的100名以上常设成员。 虽然将标准降至50人的修订案已于2026年4月提出,并于8月提交至行政安全委员会小委员会,但目前尚未通过或公布。
- 修订案的通过时间和施行日期尚未确定。 如果目标是申请明年的补助金公开征集,与其等待修订,不如按照现行的注册条件进行准备,这样日程安排更为明确。
- 会员人数必须在章程规定的会员资格、加入申请书与会员名册之间保持一致,才容易获得认可。 在此基础上,还需准备最近1年以上的公益活动业绩及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向市·道申请注册。
目录
- “将变为50人”的一条新闻
- 非营利民间团体注册的6项条件与100名常设成员
- 50人放宽修订案,目前进展如何
- 从61名会员到104名,为何要从章程重新审视
- 1年的公益活动业绩与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 注册申请、现场实地调查及领取注册证
- 行政士事务所业务内容
- 注册申请前的确认清单
1. “将变为50人”的一条新闻

我是来自 Incheon Songdo 的一名行政士。在此介绍一下我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个轶事。
法律即将变更的消息,往往比实际变更之日传播得早得多。9月初收到的一封邮件也是由这类消息引发的。
邮件中附带了一张新闻截图。标题是“非营利民间团体会员条件从100人降至50人”。下方紧跟着一个问题:“我们的会员有61人,现在可以申请注册了吧?我打算下周向市厅提交材料。”
发件人是一位在 Yeonsu-gu 领导海岸清理志愿活动的20多岁女性。她白天在环境分析公司担任处理水质样品的研发人员,周末则与会员们一起在 Songdo 和 Namdong-gu 的海岸边捡垃圾。这个团体是2024年春天由几位职场同事发起的,目前每月进行两次定期活动。
急于注册的原因很明确。此前一直是用会费和运营人员的私钱购买夹子、手套、垃圾袋等消耗品,但随着参与人数增加,单次活动的费用变得越来越高。运营人员中有人因为准备结婚开支巨大,表示无法再继续补贴。为了申请明年初的公益活动支持事业公开征集,必须先完成非营利民间团体的注册。
问题在于那条新闻。新闻报道的内容是提交给国会的修订案,目前还不是法律。
2. 非营利民间团体注册的6项条件与100名常设成员

非营利民间团体注册并不是设立法人制度(法人和非法人团体都可以注册)。它也不是审批制度,而是只要符合注册条件即可进行注册的制度。只不过,必须通过书面材料证明自己符合注册条件。
《非营利民间团体支持法》第2条规定了非营利民间团体的6项注册条件:
- 事业的直接受益人为不特定多数人
- 成员之间不进行利益分配
- 不以支持、援助或反对特定政党或民选候选人,或以传播特定宗教教义为主要目的
- 常设成员人数在100人以上
- 拥有最近1年以上的公益活动业绩
- 非法人团体须设有代表者或管理人
这个团体在第1、2、3、6项上没有后顾之忧。海岸清理是面向所有清理海滩的人,而非针对特定成员的活动;会费全部用于消耗品和保险费;代表也已根据章程选出。
存在问题的是第4项和第5项。特别是第4项的“常设成员”,这不仅仅是数人数的问题。还需要同时查看:章程中规定谁是会员、该人员是否实际加入了团体、会员名册上是否能确认姓名、出生日期、地址及加入日期。仅凭在线社区的加入者或活动参与者名单,作为常设成员的依据是不足够的。
注册需根据《非营利民间团体支持法》第4条进行。事业范围涉及2个以上市·道且在2个以上市·道设有办事处的团体,向主管主要公益活动的中央行政机关注册;其他团体则向主要办事处所在的市·道注册。由于该团体的活动区域和办事处都在 Incheon 以内,因此属于向 Incheon 广域市申请的情况。
3. 50人放宽修订案,目前进展到哪一步了

收到邮件当天,我首先确认了修订案的情况。
新闻报道涉及的是2026年4月8日提出的《非营利民间团体支持法》部分修订法案(议案编号 2218183)。内容包含三点:将注册要求的常设成员人数从100人以上降至50人以上;允许将补助金用于运营费;并为无偿使用国、公有财产提供依据。
立法阶段如下:该法案于2026年8月24日提交至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目前正处于移交给小委员会等待审查的阶段。在撰写本文时,法律尚未完成修订,仍适用现行法律。
修订案要成为法律,必须经过小委员会审查、常设委员会表决、法制司法委员会体系与字句审查、本会议表决以及公布。即使在公布之后,实施日期也通常由法律附则另行规定。在小委员会阶段,内容可能会发生变化,或者与其他法案合并。
我在通话中如实转达了这些内容。如果现在以61人的规模进行申请,极有可能因不符合现行注册要求而被驳回;一旦留下被驳回的记录,下次申请时就会多出一件需要解释的事情。
目前有两个选择:
- 等待修订的方法:不需要再募集更多会员,但无法预知修订何时完成。很难保证能否赶上明年的公开招募日程。
- 按现行注册要求准备的方法:虽然必须实际凑齐100名常设成员,但我们可以决定准备完成的日期。
代表表示需要考虑一天。第二天早上收到的回复很简短:“我们会凑够100人的。不过,实际一起活动的人其实超过了100人。”
于是,我们从那些没有列入名册的实际参与者开始核实。
4. 从61名会员到104名,重新审视章程的原因

预约当天,代表和总务一同来到了办公室。总务是一名30岁出头的男性,负责团体的会计和活动日志。两人带来的资料包括:章程、会费缴纳明细、活动照片文件夹,以及记录每月参与者的出勤表。
查看出勤表后,发现代表说的是事实。在最近一年内,参加活动三次以上的人共有118人。然而,会员名册上却只有61人。
原因在于章程。成立团体时使用的章程中,仅有一句“正式会员为缴纳年费者”。只有通过银行转账缴纳年费的人才被列入会员名册,而那些在现场以现金补贴耗材费用,或未交会费但持续参加活动的人,仅被视为“参与者”。
针对此情况,我们确定了三项工作:
① 整顿章程中的会员资格
将会员资格修改为“提交加入申请书并获得运营委员会批准者”,并将缴纳会费列为会员的义务。章程的修改必须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总会表决。由于定期总会在年底,因此根据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总会的规定,我们在两周后召开了临时总会。在总会会议记录中,我们附上了出席者签名表和召开现场的照片。
② 加入申请书须填写实际日期
我们询问了出勤表上人员的加入意愿。在此过程中,总务提出了一个建议:对于长期参加活动的人,将加入日期写成他们第一次参加活动的那天。我没有接受这个建议。填写加入申请书的日期即为加入日期,如果倒填日期,会使整个会员名册失去可信度。活动经历通过出勤表和活动日志单独展示就足够了。
③ 重新编写会员名册
按照收到加入申请书的顺序,填写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加入日期,重新制作了会员名册。无法取得联系或不愿加入的人员未被列入。经过三周,申请书收集完毕,会员人数达到了104人。
在收集加入申请书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件小事。堆放在工作室桌上的志愿者背心全是L码。一名新加入的大学生试穿了一下背心,把袖子卷了两折后说:“这简直是毯子啊”,当天总务的笔记本上就记下了“增加背心S、M码”一条。
5. 公益活动业绩1年与事务所使用证明

在解决会员人数问题后,接下来是最近1年以上的公益活动业绩。
活动期间本身超过2年,非常充分。但照片文件夹仅按日期保存,没有记录在何处做了什么。在登记材料中,不仅要显示活动期间,还必须体现活动内容是面向不特定多数人的公益活动。
我将总务记录的活动日志与照片拍摄日期进行核对,制作了公益活动业绩表。每一期都包含了日期、地点、参与人数、收集量以及1张代表性照片。由于总务每次都有用便携式秤称重的记录,因此直接照搬了收集量。对于与区政府共同举办的2次海滩清理活动,我们还附上了区政府的通知画面。
事务所的情况也必须交代清楚。在此之前,团体的地址一直是代表居住的公寓(Officetel)。如果将居住空间用作事务所,在现场实地调查中很难被认定为团体事务所。碰巧有一位会员在 Yeonsu-gu 经营木工工作室,于是我们决定将工作室的一角办公桌和储物柜用作团体的办公空间。我们向工作室经营者索取了使用许可书,并将团体的物资搬到了那里,使其成为实际使用的空间。因为如果只是在书面地址上变更,在现场实地调查时很难解释清楚。
6. 登记申请、现场实地调查到领取登记证

材料准备如下:
- 非营利民间团体登记申请书
- 会则(修订会则、加盖骑缝章)
- 临时总会会议记录(含出席者签名表、照片)及上一年度总会会议记录
- 当年度及上一年度的事业计划书、收支预算书、上一年度的决算书
- 团体介绍书与公益活动业绩表
- 会员名册(104人)及加入申请书复印件
- 事务所使用许可书
收支预算书方面,我将原本仅记录会费收入、消耗品及保险费支出的旧账本,按项目进行了重新划分。由于如果明年在公开征集项目中获得补助金,预算书和决算书必须符合相同的标准,因此从一开始就预设了消耗品、安全用品、志愿者保险费、宣传物等项目。
9月最后一周,我们向 Incheon 广域市提交了登记申请。申请后,负责的公务员前往工作室进行了现场实地调查,核实了整齐摆放在储物柜里的夹子、背心以及活动日志原件。公务员还从会员名册中随机抽取了几人,核对了加入申请书原件。我们在现场通过核对,证实了日期均按实际情况填写。
处理期限包括现场实地调查在内为20日以内。在没有收到补正要求的情况下,申请第18天就拿到了登记证。
拿到登记证的那天,我向代表补充了一点。登记后仍需持续具备常设成员和公益活动登记要求,且如果名称、代表人、所在地、主要事业发生变更,必须申请变更登记。如果修订案通过,届时再重新确认变更后的标准即可。
7. 行政士事务所业务内容

非营利民间团体登记看起来材料并不多,但会则、会员名册、总会会议记录和业绩表必须相互吻合。在这次案例中,问题不在于会员人数,而在于会则中的一行文字。
黄允相行政士事务所提供以下非营利民间团体登记相关业务:
- 非营利民间团体登记要求的预先检查(常设成员、公益活动业绩、事务所)
- 会则整改方案起草与总会会议记录起草
- 会员名册、加入申请书格式整理
- 事業计划书、收支预算书、决算书、团体介绍书、公益活动业绩表起草
- 登记申请书起草与提交代理、现场实地调查准备
- 登记后因名称、代表人、所在地变更而进行的变更登记申请
对于像法令修订案这类尚未确定的内容,仅提供当前阶段的确认与咨询。由于每个案件满足登记要求的程度不同,需要进行个别确认。
8. 注册非营利民间团体前的确认清单

拿到注册证后的第二周,聚会依然像往常一样前往海边。改变的只有背心尺寸变成了三种,以及总务的桌子上贴上了明年的征集日程表。
虽然法律修订的消息令人欣喜,但从修订案成为法律还需要时间。在等待期间,按照目前的标准,所需要做的准备工作也是一样的。
如果您准备注册非营利民间团体,请先确认以下事项:
- 区分修订案与现行法律:50人的放宽政策是正在国会审议中的修订案。如果现在申请,将适用常设成员100人以上的标准。
- 章程中的会员资格:检查章程规定的会员资格是否与实际会员名册一致。如果仅规定缴纳会费即为会员,可能会与实际活动人数存在差异。
- 加入日期请填写实际日期:加入申请书和会员名册上的加入日期,请填写实际填写日期。活动经历通过出勤表和活动日志另行展示。
- 最近1年以上的公益活动业绩:将整理好日期、地点、参与人数、内容的业绩报告与照片进行核对。
- 办公场所使用证明:请准备实际使用的办公空间及使用许可书,而非居住空间。
如果您是在仁川·松都(Songdo)准备注册志愿者团体或市民团体的非营利民间团体,请在提交材料前,先核对章程和会员名册。
如有类似情况的疑问,请随时咨询。
本文为了便于理解进行了重新整理,与特定人物或事件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