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 企业认证与指定

防卫物资及防卫承包商指定申请

拟生产防卫物资的公司必须符合设施标准和安全要求,并根据《防卫事业法》第35条由产业通商资源部长指定为防卫承包商;部长在指定前应咨询防卫事业厅(DAPA)部长。若拟生产的军用供应品尚未被列为防卫物资,公司可首先请求DAPA根据《施行令》第39条第3款进行指定,DAPA将在3个月内决定并通知是否适合指定。收到承包商指定申请后,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将根据设施标准对生产设施进行评估,并请求DAPA对安全要求进行评估,并在6个月内通知决定(《施行令》第41条)。生产《法》第35条第2款所列物资(如枪械、制导武器、飞机、舰船及弹药)的公司将被指定为主要防卫承包商;其他公司将被指定为一般防卫承包商。若被撤销指定资格的承包商前任官员(包括配偶及直系亲属)在撤销后3年内担任公司官员,或申请使用与撤销前相同的场地及设施,则禁止指定(《法》第47条)。Hwang Yunsang 行政士负责准备防卫物资指定申请、防卫承包商指定申请及生产设施说明书、业务计划书等附件,并代表客户办理提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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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物资及防卫承包商指定申请#官方确认#6-8
01

办理步骤

办理步骤

  1. 01

    核查防务物资状态:确认产品是否已被防卫事业厅 (DAPA) 指定为防务物资,以及属于主要防务物资还是一般防务物资。原则上,指定是以成品或主要部件为单位进行的;零部件和组件仅在包含核心或防务工业技术,或通过零部件国产化计划开发的情况下才符合资格(《施行令》第40条)。

  2. 02

    提交防务物资指定申请(未指定项目):填写申请书(《施行规则》第3号格式),包含作战概念、规格、开发状态、国产化记录及计划、生产记录与产能以及指定必要性,并提交至防卫事业厅 (DAPA)。若判定两家或两家以上国内企业均能生产的项目,可能无法获得指定,因此应具体说明指定的必要性。

  3. 03

    准备生产设施声明及记录/计划:准备生产设施及主要辅助设施的声明与能力说明、原材料使用记录与采购计划,以及产品的类型、规格、生产与销售记录及计划。设施标准涵盖了由产业通商资源部长规定的通用设施、特殊设施、质量检验设施及技术人员(第42条),因此声明应按这些项目进行整理。

  4. 04

    准备经营计划、技术人员及安全计划:准备经营计划、工程师与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及技术能力说明,以及安全措施计划与说明。安保要求包括现场安保、人员安保、机密文件处理、材料与设备保护、通信与数据处理等9个项目(第44条第1款),因此在申请前需检查现场安保措施。

  5. 05

    提交承包商指定申请并配合检查:向产业通商资源部长提交申请(第4号格式)及附件,并配合由防卫事业厅 (DAPA) 协助国防部进行的设施测量和安保测量。获得指定后将颁发证书(第5号格式);现有防务承包商若增加其他防务物资,仅需在经营计划中附上生产设施声明中的4份文件。

02

提交途径

提交途径

产业通商资源部 (承包商指定) / 防卫事业厅 (物资指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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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确认
实际处理机关韩国主管机关或官方服务 · 韩国主管机关或官方服务 · 韩国主管机关或官方服务
制度与政策主管机关韩国主管机关或官方服务 · 韩国主管机关或官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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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与办理注意事项

期限与办理注意事项

请以通知书、提交日期及补正要求为准,确认期限和后续步骤。官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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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0 / 8

由于防务物资生产商方可获得承包商认定,因此未认定产品无法支持认定申请;请根据交付计划,依次安排国防采购厅(DAPA)认定申请(3个月内通知)和产业通商资源部申请(6个月内)。

业务范围说明

业务范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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