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办理步骤
- 01
确认区域类型及适用项目:通过区域公告图和教育环境信息系统,确认预定营业场所位于绝对保护区(距校门直线距离50米以内)还是相对保护区,以及该业务属于第9条的哪一项。在幼儿园和大学的保护区内,练歌房和游戏提供业原本并不在禁止之列。
- 02
判断是否可申请审议:绝对保护区内的设施,以及即使在相对保护区内属于第1项至第13项的设施(超过排放标准的设施、火葬及奉安设施、屠宰场、限制放映影院、青少年禁入场所等),均不能通过审议予以排除。住宿及旅游住宿(第27项)、卡拉OK酒吧及娱乐酒吧(第26项)、练歌房(第24项)、包括网吧在内的游戏提供业(第19项)以及烟草零售(第18项)均可申请审议。
- 03
准备选址材料:绘制标明学校及拟设营业场所的位置图,并附照片整理说明与学校的直线距离、上学路线及出入口方向、中间的道路和建筑物、营业时间及招牌设置计划,以便委员会判断对学习和教育环境的影响。
- 04
准备并提交排除申请:将位置图,以及在没有建筑物登记簿时的设施或建筑设计图,附于禁止行为及设施排除申请书(施行规则第2号格式),并提交至所辖地方教育厅。建筑物登记簿和土地利用规划确认书通过行政信息共享方式查验;申请人不同意的,须自行附上。
- 05
地区委员会审议及结果通知:地区教育环境保护委员会以全体在籍委员过半数出席、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作出排除决定。委员长可要求相关学校校长出席并陈述意见,学校运营委员会委员或家长提出的旁听请求原则上予以准许。结果将使用施行规则第3号格式通知申请人。
- 06
再审议期限及营业许可:对结果有异议的学校校长,可自知悉结果之日起10日内通过学校运营委员会申请再审议,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重新审议。取得排除决定后,须向市、郡、区厅等相关行政机关办理营业申报或申请许可。
提交途径
提交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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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确认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在除外决定作出之前签订租赁合同或开始室内装修的,如果除外申请被驳回,相关费用将难以收回,因此请在签约前确认区域类型并审查是否符合条件。
业务范围说明
业务范围说明
黄允相行政师事务所为您撰写、翻译提交给行政机关的文件并代为提交,同时说明许可·申请·申报的相关程序。需要本人出席·本人申请或电子签名的政务事项,代办可能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