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 · 建设·工程业登记

工程业务报告及转让(继承)报告的提交

任何希望以设计、监理、可行性研究、检测检查等工程活动为业的人,根据《工程技术振兴法》第21条,必须配备技术人员和办公室,并向产业通商部长官提交工程业申报;申报的受理及补正要求,依据《施行令》第56条由韩国工程咨询协会办理。根据《施行令》附表3,工程业每个专业领域须至少配备3名技术职系工程技术人员(其中含1名特级技术人员),工程咨询业须至少配备1名特级技术人员;受理结果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通知。受让该业务或因合并、继承而承继该业务的人,须依据第23条在30日内提交承继申报;商号、代表人、营业场所、专业领域或已申报的技术人员发生变更时,须在60日内提交变更申报。申报被宣告无效未满1年的人,或正处于停业处分期间的人,不得提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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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业务报告及转让(继承)报告的提交#官方确认#15-4
01

办理步骤

办理步骤

  1. 01

    选择营业类型和专业领域:从事一般工程活动的,以工程业申报;仅从事调查、规划、咨询和指导的,以工程咨询业申报。请在附表1的技术领域下选择专业领域(如道路及机场、给排水、大气管理),并分别针对每个领域满足申报标准。

  2. 02

    确认技术人员标准:工程业须至少配备3名技术职系工程技术人员(其中含1名特级技术人员);咨询业须至少配备1名特级技术人员。技术士(专业工程师)按1名特级和1名初级技术人员计算,且人员必须专职从事工程活动,因此需核查其在其他公司的任职情况以及被认可的领域和等级。

  3. 03

    准备办公室及附件:向韩国工程咨询协会申领工程技术人员持有证明,并以建筑物登记簿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办公室。法人还需准备法人登记簿证明,所有文件上的商号、代表人和地址须与申报内容一致。

  4. 04

    编制并向协会提交申报:将各专业领域人员配置表(第8-2号书式)及其他附件附于工程技术业申报书(第8号书式),提交至韩国工程技术咨询协会。若要在同一技术领域增设专业领域,该领域须至少有3名技术人员,其中包括1名高级及以上技术人员。

  5. 05

    回应通知及补正要求: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通知是否受理,如需补正,最长可设定3个月的期限。若期限内未予通知,则自期限届满次日起视为申报已受理,受理后将发放申报证书。

  6. 06

    转让继承及变更申报:因收购、合并或继承取得业务时,须自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交继承申报书(第12号书式),并在收购前通过行政处分记录确认书核查原业务的处罚记录。商号、代表人、营业场所、专业领域或技术人员发生变更时,须在60日内提交变更申报。

02

提交途径

提交途径

韩国工程技术咨询协会(受产业通商部长官委托,受理营业、变更及继承申报)

请在官方网站确认最新受理机关、管辖和线上办理方式。

官方确认
实际处理机关韩国主管机关或官方服务
制度与政策主管机关韩国主管机关或官方服务
线上路径韩国主管机关或官方服务
03

期限与办理注意事项

期限与办理注意事项

请以通知书、提交日期及补正要求为准,确认期限和后续步骤。官方确认
04

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0 / 8

对原业务作出的处罚效力自处分之日起1年内由受让人承继,且正在进行的处罚程序可以继续,因此在签订转让合同前,请通过行政处分记录确认书核查处罚记录。

业务范围说明

业务范围说明

黄允相行政师事务所为您撰写、翻译提交给行政机关的文件并代为提交,同时说明许可·申请·申报的相关程序。需要本人出席·本人申请或电子签名的政务事项,代办可能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