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办理步骤
- 01
选择制度并确认资格:确认产品是否持有NET或NEP认证、是否实施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或是否属于已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并选择适合的制度。就优秀采购产品而言,专利须在登记后7年以内,实用新型须在登记后3年以内,且企业须在KONEPS(韩国电子采购系统“Nara Marketplace”)注册为制造类商品的投标人,因此还需确认其注册状态。
- 02
准备申请材料:对于EPC(性能认证),须通过中小企业公共采购综合信息网(SMPP)提交性能认证申请书(《中小企业制品购买促进法施行规则》第5号书式)及产品规格书;对于优秀采购产品,须按照公共采购服务(调达厅)指定公告规定的方式提交指定申请书。对于环境标志,须向韩国环境产业技术院提交认证申请书(《环境技术及环境产业支援法施行规则》第23号书式)。
- 03
整理技术及质量证明材料:对于EPC,须准备NET/NEP认证书等基础技术证明材料以及性能测试报告;对于优秀采购产品,须准备专利、认证书等技术证明材料,测试及评价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以及产品规格书。若专利产品或认证产品持有检测机构在最近3年内出具的产品性能测试报告,则可免除性能测试,因此应首先确认现有报告的出具日期。
- 04
提交及审查应对:EPC依次经过符合性审查、预期采购公共机构的规格确认、工厂审查及性能测试,如被要求补正,须在该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最长为该批次申请截止日起5日以内。优秀采购产品须经过综合技术/质量评价与可信度的一次审查、生产现场检查及二次审查,且须在二次审查之前取得产品识别编号。工厂审查、性能测试及现场检查由专业机构和检测机构进行,黄允相行政事务所负责准备并提交被要求补正的材料。
- 05
成果及有效期管理:EPC自认证之日起有效期为4年(可在4年内申请延期);优秀采购产品自指定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最多可延长3年,延期申请可自到期前1年起至到期之日止提出);环保标志有效期为3年(到期前申请的,延长3年)。变更商号或代表人,或被审核工厂搬迁的,须重新颁发EPC证书;已认证产品连续1年未流通的,环保标志可能被撤销。
提交途径
提交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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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确认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对于EPC,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最迟至该轮申请截止日起5日内)提交要求补正的材料,申请将被驳回;以虚假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认证被撤销的,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因此申请前应备齐测试报告和技术证明材料。
业务范围说明
业务范围说明
黄允相行政师事务所为您撰写、翻译提交给行政机关的文件并代为提交,同时说明许可·申请·申报的相关程序。需要本人出席·本人申请或电子签名的政务事项,代办可能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