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 · 永住·同胞·家属居留

结婚移民永久居留(F-5-2)变更

根据《出入境管理法实施令》附件1-3第2项,与韩国国民结婚并在韩国居住满2年以上的婚姻移民(F-6)外籍人士,可以向居住地所属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申请变更永久居留(F-5-2)。审查内容包括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10-3(2)条规定的品行、生计及基本知识,以及在韩停留期限。收入评估依据韩国银行公布的上一年度人均国民总收入(GNI),并需通过申请人及韩国配偶的收入公证记录进行证明;基本知识则通过完成社会综合计划(KIIP)或永久居留综合评估来证明。罚款或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行为将根据其性质和经过的时间影响品行审查;获批后签发的永久居留卡有效期为10年,依据为同法第33条。

HWANG YUNSANG ADMINISTRATIVE OFFICESONGDO · 37.3892° N / 126.6439° E
#结婚移民永久居留(F-5-2)变更#官方确认#32-5
🌐 婚姻移民永久居留 (F-5-2):申请要求与材料
01

办理步骤

办理步骤

  1. 01

    检查停留记录:通过出入境记录检查申请人在结婚后是否以婚姻移民身份在韩国停留满2年或以上。如果存在长期缺席或中途变更身份的情况,需检查其是否影响停留期限的计算。

  2. 02

    整理收入记录:通过收入金额证明书或所得税扣缴凭单,核实申请人及韩国配偶的收入。由于现金工资和未申报收入难以获得认可,请检查通过公证记录证明的收入是否超过标准。

  3. 03

    证明基本知识:检查已持有的材料,例如社会综合计划完成证明或永久居留综合评估合格证明。如果尚未获得,请根据申请日期和停留期限到期日来规划课程和评估时间表。

  4. 04

    检查品行:如果存在罚款或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历史,请检查处分的日期和详情。由于处分后经过的时间可能会影响审查,请在核实该历史记录后决定申请时机。

  5. 05

    准备并提交材料:准备综合申请书以及身份、婚姻、收入、基本知识和居住地的证明材料,在HiKorea预约并向主管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出申请。请检查有效期,确保在审查期间停留期限不会届满,并及时回应补件要求。

  6. 06

    获批后的管理:持有永久居留权后无需办理延期,但必须每10年重新换发一次永久居留卡。搬家时,须在搬入后15日内申报居住地变更。

02

提交途径

提交途径

居住地所属管辖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可通过HiKorea预约到访或在线申请)

请在官方网站确认最新受理机关、管辖和线上办理方式。

官方确认
实际处理机关出入境·外国人管署
制度与政策主管机关韩国主管机关或官方服务
线上路径HiKorea
03

期限与办理注意事项

期限与办理注意事项

请以通知书、提交日期及补正要求为准,确认期限和后续步骤。官方确认
04

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0 / 7

若未确认当前的停留期限是否需要与永久居留申请分开进行延期,在审核期间停留期限可能会届满,因此请在到期日前确认是否需要办理延期。

业务范围说明

业务范围说明

黄允相行政师事务所为您撰写、翻译提交给行政机关的文件并代为提交,同时说明许可·申请·申报的相关程序。需要本人出席·本人申请或电子签名的政务事项,代办可能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