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办理步骤
- 01
确认资格:确认住宅位于城市地区(不含农村及半农村地区),建筑物登记簿上登记为独立住宅、多户住宅、公寓、联排住宅或多家庭住宅,且申请人实际居住于此。将申请人并不居住的整套住宅出租,不符合资格。
- 02
确认建筑面积和外语导览:通过建筑物登记簿确认总建筑面积不足230㎡,并建立由申请人或同住家人为住客提供外语导览的体系。
- 03
安装消防安全设备:至少配备一个灭火器,并在每间客房安装独立式烟雾探测器。若采用单独供暖,还须在每间客房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以符合登记标准。
- 04
准备申请书及附件:在旅游业登记申请书中附上经营计划书、设施平面图和布置图,以及住宅使用权证明。部分区政府还要求提交居民同意书或老旧建筑安全检查表等额外材料,请在提交前确认。
- 05
在区厅受理与审查:向房屋所在地的市、郡、区厅旅游部门提交;在申请表所载的14天办理期限内,对文件进行审查并实地核查,符合标准的,发放旅游经营登记证。
- 06
登记后的管理:在营业场所及预订平台页面上张贴价格表,并仅按所公示的价格收费,同时完成安全和卫生培训。在住宿设施内安装用于非法拍摄的隐藏摄像头的,将受到包括撤销登记在内的处分。
提交途径
提交途径
请在官方网站确认最新受理机关、管辖和线上办理方式。
官方确认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在登记的以外国游客为对象的经营范围之外接待韩国客人的,初次违反停业处分1个月,第二次2个月,第三次3个月,第四次撤销登记。
业务范围说明
业务范围说明
黄允相行政师事务所为您撰写、翻译提交给行政机关的文件并代为提交,同时说明许可·申请·申报的相关程序。需要本人出席·本人申请或电子签名的政务事项,代办可能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