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办理步骤
- 01
确认可入驻行业(经营类别):各产业园区根据其管理基本计划规定了可入驻的行业(经营类别),因此请先确认拟经营业务的韩国标准产业分类代码是否在其中,以及其属于制造业还是其他业务。
- 02
编制事业计划书:请在事业计划书(施行规则附表第2-2号)中填写产品和行业(经营类别)、用地及建筑面积,以及雇佣和设备计划。租赁业应编制租赁事业计划书,入驻知识产业中心的企业应编制入驻事业计划书(附表第2-3号)。
- 03
取得或租赁前申报:在最终确定产业用地或工厂的买卖或租赁之前,请向管理机构提交产业园区入驻合同申请书和事业计划书。若未签订入驻合同而先签署买卖或租赁合同,一旦入驻未获批准,可能会产生合同撤销及费用方面的问题。
- 04
合同决定与确认:管理机构自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决定,需要确认许可或与相关机关协商时,可再延长最多5日。合同签订后,将出具入驻合同确认书,随后向管理机构办理工厂建设及竣工申报(工厂登记)。
- 05
变更合同及解除事由:园区内入驻企业的公司名称、行业类型或内容、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或迁移地址发生变更时,须提交入驻合同变更申请书及证明材料和事业计划书,管理机构将在5日内作出决定。建设中的工厂在原用地面积的20%以内增加用地面积,且符合标准工厂面积率的,不属于需办理变更合同的对象,同时一并管理开工期限及竣工后1年内的开业期限。
提交途径
提交途径
请在官方网站确认最新受理机关、管辖和线上办理方式。
官方确认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通过购买取得的产业用地,在一定期限内处分的,须转让给管理机构,因此计划出售或出租的,请在签订入驻合同前确认处分限制。
业务范围说明
业务范围说明
黄允相行政师事务所为您撰写、翻译提交给行政机关的文件并代为提交,同时说明许可·申请·申报的相关程序。需要本人出席·本人申请或电子签名的政务事项,代办可能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