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办理步骤
- 01
确认项目及KS编号:KS认证仅适用于经委员会审议后由部长指定,并在官方公报及网上公布的项目。请确认适用于该产品的KS编号以及认证机构针对特定项目的审查标准(抽样方法、按类型/等级/指定/型号划分的认证分类),若有多个工厂,请分别为每个工厂进行准备。
- 02
配备质量管理人员:认证审查标准要求配备合格的质量管理人员。应指定持有质量管理领域技术士、质量管理领域工程师或质量管理领域工业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或完成100小时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课程并通过考试的人员,并要求该人员每3年参加16小时的定期培训。在员工人数在20人或以下的公司中,质量管理人员可独立履行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
- 03
制定企业内部标准及管理规则:根据KS标准,结合企业规模制定企业内部标准及管理规则,并应用于全公司范围。明确进料检验项目、过程控制项目及关键制造设备、产品检验项目及质量标准、测试与检验设备、工作环境及培训计划,并每隔不超过1年进行一次标准化与质量管理自查。
- 04
记录满3个月后提交申请:在根据企业内部标准累计完成至少最近3个月的进料检验、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设备管理及培训记录后,向认证机构提交产品认证申请。认证机构将制定评审计划,并向申请人通知评审日程及由2名或以上认证审核员组成的评审小组。
- 05
应对工厂及产品评估与后续工作:在工厂评估中,将根据认证评审标准对记录进行检查;在产品评估中,由审核员在工厂采集并封存的样品将由经认可的测试与检验机构进行测试。若在提交申请后KS标准或评审标准发生变更,应按要求修订企业内部标准;若获证工厂搬迁,应在搬迁完成后10日内提交搬迁评估申请,并在45日内接受搬迁评估。
提交途径
提交途径
请在官方网站确认最新受理机关、管辖和线上办理方式。
官方确认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在获得证书前,在产品、包装、送货单或宣传材料上加贴 KS 标志或类似标志,违反了《工业标准化法》第 15 条第 3 款;此外,若记录保存方式与企业内部标准不符,会导致工厂评估中出现不符合项,因此请从一开始就使记录表格与内部标准保持一致。
业务范围说明
业务范围说明
黄允相行政师事务所为您撰写、翻译提交给行政机关的文件并代为提交,同时说明许可·申请·申报的相关程序。需要本人出席·本人申请或电子签名的政务事项,代办可能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