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办理步骤
- 01
确定申请类型和单位:如需配置专业研究人员,应以研究所(按各研究中心或分支机构)名义申请;如需配置产业技术人员,应以主要产业企业或国防产业企业名义申请。产业领域的主要产业企业和国防产业企业按各工厂或营业场所遴选,而非以整个企业为单位。
- 02
确认选定标准:自然科学研究所须有至少5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职研究人员,中小企业附属研究所至少2名,初创企业附属研究所至少1名。产业领域须确认登记的行业(经营类别)、工厂登记与实际产品是否一致,以及申请工厂的常任员工人数;具体标准由兵务厅长规定。
- 03
确认推荐机关:自然科学研究所为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长官,大学研究所为教育部长官,重点产业企业为主管中央行政机关负责人,国防产业企业为韩国国防产业协会会长。由于各行业的提交机关不同,请先予以确认。
- 04
准备并提交申请:每年6月30日前,须向推荐机关提交选定申请书,并附专职研究人员的学位证明及在职证明、企业附属研究所认定书、工厂登记材料等必要文件。中小企业附属研究所也可在1月31日前申请,企业登记簿由推荐机关以电子方式查验。
- 05
推荐名单与选定通知:推荐机关仅将符合标准者列入名单,并于7月31日前提交给兵务厅长(1月申请的于2月底前提交)。兵务厅长作出选定后,通知推荐机关及主管的地方兵务厅。
- 06
分配名额与后续管理:企业可接收的人员数量,由兵务厅长在不妨碍兵力需求的范围内按企业分别确定。企业负责人须向地方兵务厅提交遵守约定工作条件的承诺书;如因停业等原因被取消选定,在役人员须转至其他指定企业。
提交途径
提交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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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确认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6月30日之后当年不得再提出申请,且即使遴选通过,也只有在获得分配名额后才能配置人员,因此请在截止日期前完成企业附设研究所认定及专职研究人员的聘用。
业务范围说明
业务范围说明
黄允相行政师事务所为您撰写、翻译提交给行政机关的文件并代为提交,同时说明许可·申请·申报的相关程序。需要本人出席·本人申请或电子签名的政务事项,代办可能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