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办理步骤
- 01
确认机构及资金种类:属于《中小企业基本法》所规定中小企业的,适用KOSME政策资金;常住员工不满5人(矿业、制造业、建筑业、运输业不满10人)的小微企业,原则上适用SEMAS政策资金。创新创业商业化、新市场进入支持、紧急经营稳定等各项资金,在经营年限要求以及设施资金与运营资金的划分上各不相同,因此应根据当年公告选择合适的资金。
- 02
事先核查贷款限制事由:申请前,应核查是否停业或歇业、是否拖欠国税或地方税、是否存在逾期或违约等已登记的信用信息、是否属于限制行业,以及负债比率是否超过行业标准。曾有将运营资金挪作他用或以虚假、不正当手段申请的记录,将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受到贷款限制,因此该记录也在审查之列。
- 03
在线申请与政策优先评估:使用企业自己的账号登录机构网站,选择主管的地区本部或分支机构以及可申请的资金,同意信息共享并录入企业信息。企业能否获得审查机会,由综合考虑各办事处预算和申请量的政策优先评估决定,申请日程由各分支机构另行公告。
- 04
编制事业计划书并准备申请材料:获得审查机会后,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贷款申请书、事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事业内容、产品及技术竞争力、市场及销售计划、招聘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还款计划须与财务报表相符编写;设备资金方面,报价单和合同中的金额须与计划中的所需资金相一致。
- 05
应对企业评估:机构通过实地走访或远程方式,对技术、事业可行性、未来成长潜力、经营能力以及事业计划的稳健性进行评估。资料按项目整理成册,以便用证据说明销售依据、主要客户和设备投资情况;如被要求补充材料,须在期限内提交补充资料予以答复。
- 06
贷款发放及决定后的后续管理:贷款获批后,以机构直接贷款或通过银行办理的代理贷款方式发放,代理贷款还须经过银行另行进行的担保及保证审查。贷款发放后将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因此运营资金和设备资金必须按所述用途使用,并保留使用凭证。
提交途径
提交途径
请在官方网站确认最新受理机关、管辖和线上办理方式。
官方确认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若通过承诺批准贷款或建议提交与事实不符材料的第三方办理申请,将依据贷款计划公告被视为虚假或不正当申请,并在一定期间内限制申请政策性资金,因此事业计划书及证明材料均按实际经营情况编制。
业务范围说明
业务范围说明
黄允相行政师事务所为您撰写、翻译提交给行政机关的文件并代为提交,同时说明许可·申请·申报的相关程序。需要本人出席·本人申请或电子签名的政务事项,代办可能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