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办理步骤
- 01
确认当年公告及申请资格:对照公告内容,核对申请人是否属于《小企业基本法》规定的小企业、是否已停业或计划停业、是否属于排除行业(经营类别),以及此前是否获得过类似支援。部分公告将计划停业与已停业区分开来,并以停业日期为基准设定申请截止日期,因此在确定停业日期之前请先确认这一点。
- 02
在签订拆除合同前申请店铺拆除费用:取得拆除公司报价后,请连同店铺租赁合同、报价单及拆除前的照片,通过Sbiz24在线提交申请。若先行完成拆除或自行拆除店铺,可能被排除在支援对象之外,且应先对照租赁合同特别条款确认恢复原状的范围。
- 03
申请停业咨询及法律咨询:同法施行令第4条之3将停业咨询及与停业相关的咨询列为小商工人停业支援中心的职责之一。咨询内容包括库存和设备的处理顺序、租赁合同的终止以及剩余债务的清偿,公告中的法律咨询及债务调整项目须在同一申请中选择。
- 04
停业申报及许可类行业停业申报:申请人须依据《增值税法》第8条,本人通过Hometax或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停业申报。餐饮业须依据《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第44条,向市、郡、区厅提交停业申报书及营业申报证原件;理发店、洗衣店等公共卫生行业须自停业之日起20日内申报。在停业处分等行政处分程序进行期间,不能提交停业申报。
- 05
对接再就业及再创业支援:准备在停业后就业的人员,须完成公告规定的培训,并附求职或就业证明申请转职津贴。再创业人员须经过再创业培训及事业计划审查;参加个体经营者就业保险的人员,还须确认《就业保险法》第69条之3规定的求职给付要件(停业日之前24个月内合计投保期间满1年以上)。
提交途径
提交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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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确认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如果先行完成拆除,或废业日期晚于公告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则店铺拆除费用和转业津贴可能无法发放,因此在签订拆除合同和提交营业废止申报之前,请先确认当年公告中规定的申请顺序。
业务范围说明
业务范围说明
黄允相行政师事务所为您撰写、翻译提交给行政机关的文件并代为提交,同时说明许可·申请·申报的相关程序。需要本人出席·本人申请或电子签名的政务事项,代办可能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