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办理步骤
- 01
确认产品范围:逐一确认各产品是否属于《施行规则》附表1所列的韩国标准产业分类编号,并整理需填入申请书的产品名称、产业分类代码和HS编码。未列入附表1的产品的销售额,不得计入材料、零部件、设备销售额。
- 02
核算上一年度销售额占比:按照《中小企业基本法施行令》第7条核算总销售额,并确认材料、零部件及设备销售额(国内销售和出口)是否占总销售额的50%以上。属于相互出资限制集团的企业,还需确认对本集团关联公司的销售额低于50%。
- 03
准备附件:备齐证明材料、零部件及设备销售额的文件,以及由符合《施行规则》第4条第1款第2项资格的人员出具的销售额审查意见书。属于外部审计对象的法人须附审计报告,其他法人须附《商法》第447条规定的财务报表,且所有文件均须与同一会计年度保持一致。
- 04
准备并提交申请:将专业企业确认申请书连同销售额明细及附件一并提交至韩国产业技术评价管理院。申请不收取费用,提交后如被要求补充材料,须以同一基准年度的证明材料准备。
- 05
应对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受理机构可进行书面审查或现场检查,并在现场检查前至少3日通知日期、目的和地点。如销售额明细与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因此请提前准备按产品划分的销售额汇总表。
- 06
颁发及后续管理:符合要求的,将颁发有效期为3年的专业企业确认书。有效期内可能进行持续合规审查,如不再符合要求,或因违约、歇业或停业而无法继续经营,在听取该企业意见后,确认书可能被撤销。
提交途径
提交途径
请在官方网站确认最新受理机关、管辖和线上办理方式。
官方确认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如将附件1中未列明的产品销售额计入后取得确认,该申请将被视为虚假申请,确认将被撤销,因此请先核对各产品的分类编号,再计算销售额占比。
业务范围说明
业务范围说明
黄允相行政师事务所为您撰写、翻译提交给行政机关的文件并代为提交,同时说明许可·申请·申报的相关程序。需要本人出席·本人申请或电子签名的政务事项,代办可能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