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 · 环境·废弃物许可

废弃物收集运输业许可(含专用车辆标准)

收集废弃物并将其运输至再生或处置场所的企业,依据《废弃物管理法》第25条,须提交废弃物处理事业计划书并取得适合通知,之后在具备所需设施、装备及技术能力的前提下,自该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许可。指定废弃物由停车场所在地管辖的地方环境厅办理,其他废弃物由联络处或办公室所在地管辖的市、道办理。许可的关键在于《施行规则》附表7中的车辆标准:生活废弃物须配备密闭式压缩车辆,指定废弃物则须配备密闭车辆,并具备停车场、车辆清洗设施及技术人员。持有中间处置业或再生业许可的企业,运输自行处理的废弃物时无需另行取得收集运输业许可。

HWANG YUNSANG ADMINISTRATIVE OFFICESONGDO · 37.3892° N / 126.6439° E
#废弃物收集运输业许可(含专用车辆标准)#官方确认#18-9
01

办理步骤

办理步骤

  1. 01

    区分废弃物及业务类型:确定运输的是生活废弃物、非排放设施事业废弃物、排放设施事业废弃物、指定废弃物还是医疗废弃物。车辆及设施标准和受理机关因废弃物类型而异,废纸、废金属等部分废弃物可能适用第46条的废弃物处理申报,而无需许可。

  2. 02

    确认专用车辆标准:生活废弃物须配备至少1辆密闭式压缩车辆(特别市或广域市为2辆),以及至少1辆密闭式或密闭覆盖式车辆(总载重量4.5吨以上)。固体排放设施事业废弃物须配备至少2辆密闭式或密闭覆盖式车辆,液体废弃物须配备至少1辆罐车和1辆密闭车辆。

  3. 03

    提交废弃物处理事业计划书:提交事业计划书(第17号书式),并附收集运输计划(包括设施、装备及技术能力计划)。指定废弃物提交至停车场所在地的地方环境厅;其他废弃物提交至联络处或办公室所在地的市、道。

  4. 04

    应对适合性审查:主管机关将审查是否存在欠格事由、办公室及停车场选址是否与其他法律冲突,以及计划配备的车辆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许可标准,然后通知适合与否。如被要求补正,请调整车辆计划及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后重新提交。

  5. 05

    6个月内申请许可:自收到适合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须备齐车辆,并提交许可申请书(第18号书式),同时附上设施及装备明细、收集运输计划以及技术能力和资格证明。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由,可经申请延长,延长期限合计最长6个月。

  6. 06

    变更许可及车辆管理:变更运输的废弃物种类、生活废弃物的营业区域、指定废弃物的停车场位置,或增加运输车辆(临时车辆除外)的,须取得变更许可。指定废弃物运输车辆的车身必须为黄色,并在货箱两侧标示指定废弃物车辆标志、公司名称及电话号码。

02

提交途径

提交途径

联系地点或办公室所在地的管辖市、道(指定废弃物则为停车场所在地的管辖流域环境厅或地方环境厅)

请在官方网站确认最新受理机关、管辖和线上办理方式。

官方确认
实际处理机关韩国主管机关或官方服务 · 韩国主管机关或官方服务
制度与政策主管机关Ministry of Climate, Energy and Environment
线上路径韩国政府24
03

期限与办理注意事项

期限与办理注意事项

请以通知书、提交日期及补正要求为准,确认期限和后续步骤。官方确认
04

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0 / 8

收到适合通知后的许可申请期限仅为6个月,短于处置业或再利用业,因此在提交业务计划书之前,应先安排好购买或改装车辆以及聘用技术人员的时间表。

业务范围说明

业务范围说明

黄允相行政师事务所为您撰写、翻译提交给行政机关的文件并代为提交,同时说明许可·申请·申报的相关程序。需要本人出席·本人申请或电子签名的政务事项,代办可能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