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办理步骤
- 01
区分废弃物及业务类型:确定运输的是生活废弃物、非排放设施事业废弃物、排放设施事业废弃物、指定废弃物还是医疗废弃物。车辆及设施标准和受理机关因废弃物类型而异,废纸、废金属等部分废弃物可能适用第46条的废弃物处理申报,而无需许可。
- 02
确认专用车辆标准:生活废弃物须配备至少1辆密闭式压缩车辆(特别市或广域市为2辆),以及至少1辆密闭式或密闭覆盖式车辆(总载重量4.5吨以上)。固体排放设施事业废弃物须配备至少2辆密闭式或密闭覆盖式车辆,液体废弃物须配备至少1辆罐车和1辆密闭车辆。
- 03
提交废弃物处理事业计划书:提交事业计划书(第17号书式),并附收集运输计划(包括设施、装备及技术能力计划)。指定废弃物提交至停车场所在地的地方环境厅;其他废弃物提交至联络处或办公室所在地的市、道。
- 04
应对适合性审查:主管机关将审查是否存在欠格事由、办公室及停车场选址是否与其他法律冲突,以及计划配备的车辆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许可标准,然后通知适合与否。如被要求补正,请调整车辆计划及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后重新提交。
- 05
6个月内申请许可:自收到适合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须备齐车辆,并提交许可申请书(第18号书式),同时附上设施及装备明细、收集运输计划以及技术能力和资格证明。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由,可经申请延长,延长期限合计最长6个月。
- 06
变更许可及车辆管理:变更运输的废弃物种类、生活废弃物的营业区域、指定废弃物的停车场位置,或增加运输车辆(临时车辆除外)的,须取得变更许可。指定废弃物运输车辆的车身必须为黄色,并在货箱两侧标示指定废弃物车辆标志、公司名称及电话号码。
提交途径
提交途径
请在官方网站确认最新受理机关、管辖和线上办理方式。
官方确认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收到适合通知后的许可申请期限仅为6个月,短于处置业或再利用业,因此在提交业务计划书之前,应先安排好购买或改装车辆以及聘用技术人员的时间表。
业务范围说明
业务范围说明
黄允相行政师事务所为您撰写、翻译提交给行政机关的文件并代为提交,同时说明许可·申请·申报的相关程序。需要本人出席·本人申请或电子签名的政务事项,代办可能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