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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功者伤残等级标准修订案,手指缺失扩大至第7级、关节障碍变更第6级要件

October 12, 2026황윤상 행정사AI

在10月1日的行政简报中,我简要传达了国家有功人员伤残等级标准修订案已发布立法预告的消息。当时由于未能确认具体哪些等级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因此留下了“需确认原文”的备注,而这次我亲自确认了在国民参与立法中心上传的施行令及施行规则修订案原文(新旧条文对照表)。正如报道所言,这次修订并非只有“放宽”一项,对于即将进行身体检查的人士,需要分情况进行查看。

1. 手指缺失·拇指关节障碍,扩大第7级认定范围

施行规则附表 4(各身体部位伤残等级的决定)中,“手臂及手指残疾”第 7 级项目将发生如下变化。

分类编号现行修订案
7311 2)食指在远端指间关节(末端指骨关节)以上部位缺失的人食指、中指、无名指中任一手指在远端指间关节以上部位缺失的人
7311 3)其他手指在近端指间关节(近端指骨关节)以上部位缺失的人小指在近端指间关节以上部位缺失的人
7311 4)(无)大拇指在末端关节 1/2 以上部位缺失的人(新增)
7312 2)(无)单手大拇指在 1 个关节处运动范围受限 1/2 以上或僵硬的人(新增)
  • 核心内容:目前中指、无名指必须在近端指间关节(近端关节)以上部位缺失才属于第 7 级,而修订案规定,只要在远端指间关节(末端关节)以上部位缺失即视为第 7 级。大拇指原本需要 2 个以上关节受限,现在只要 1 个关节受限超过一半,即可进入第 7 级。
  • 同时整理的项目:施行令附表 3 的第 7 级 7315(除大拇指、食指外,其他手指缺失 2 个以上且在远端指间关节以上部位的人)将被删除。由于仅缺失中指或无名指其中之一也将符合 7311 的规定,因此似乎是为了删除重复项目。
  • 国家报勋伤残诊断书发证机构:国立消防医院被列入可以开具书面审查对象伤残诊断书的医院名单中(施行令第 13 条第 2 款第 1 项)。

2. 手臂·腿部关节残疾第 6 级第 2 项由“单臂”改为“双臂”

这是本次修订案中最需要谨慎关注的部分。

  • 6级 2项 7121(手臂):现行“单侧手臂三大关节中,有两个关节的运动范围分别受限1/4以上的人” → 修订案“双臂的三大关节中,有两个关节……”
  • 6级 2项 8119(腿部):现行“单侧腿部三大关节中,有两个关节存在功能障碍(运动范围受限1/4以上、韧带损伤不稳定性10mm以上、退行性病变 KL grade Ⅲ以上)的人” → 修订案“双腿的……”

仅从措辞来看,如果只有单侧手臂或腿部存在残疾,将很难被判定为6级 2项。在这种情况下,会被判定为哪个等级,仅凭本次修订案的公告内容无法确认(⚠️ 需确认原文)。国家报勋部表示,修订理由是“考虑到与其他部位伤残等级的公平性而进行的放宽与调整”。

测量方法也将变得更加严格。 在评估手臂、腿部关节的运动范围时,以简单的影像检查和体格检查为基础;如果主动与被动运动范围的差异较大,或者测量结果与伤残部位不符,则必须通过 CT、MRI 等软组织影像检查进行确认。即使进行了重新测量或追加检查,如果不一致的情况仍未解决,该运动范围受限情况将不作为判定等级的依据。

3. 胸腹部·脊柱标准也进行了调整

  • 非小细胞肺癌 3A期:从6级 3项 (5110) 移出,上升至6级 2项 (5108)。1期、2期维持6级 3项不变。
  • 单克隆丙种球蛋白病 (MGUS):从6级 3项的根治性治疗项目中移出,并新增了对诊断后处于观察期的患者认定为7级 (5111) 的项目。
  • 椎间盘突出“明显的神经压迫”:定义为在 MRI、CT 中确认了脱出 (extrusion)、隔离 (sequestration)、马尾神经根周围脑脊液信号缺失、或因神经孔狭窄导致的神经根变形中的一种,且该节段与临床症状及神经学检查结果一致的情况。
  • 强直性脊柱炎:新增了准用规定,即在影像检查中确认存在高度骶髂关节炎 (Grade Ⅳ) 时,认定为7级 (6109)。

什么时候开始、适用于谁

  • 阶段:立法预告(施行令国家报勋部公告第2026-251号,施行规则第2026-252号),意见征集 2026. 9. 30.~11. 9.
  • 施行日期:两项修订案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布时间尚未确定。
  • 适用对象:变更后的附表自施行后进行身体检查(国家有功者法第6条之3)的人员起开始适用。不溯及既往,不适用于已经获得判定的人员。
  • 意见征集:通过国民参与立法中心在线提交,或向国家报勋部审查标准科(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提交。

即将进行身体检查的人员目前需要注意的事项

  • 因手指缺失被判定为等级不足的人员:若是第三、第四手指末节缺失、拇指末节一半缺失、或拇指单个关节运动受限,在修订案施行后,可以考虑申请重新确认身体检查。重新确认身体检查需在判定之日起满2年,或具有复发、恶化等理由时方可申请,请先确认前次判定日期。
  • 因单侧上肢/下肢两处关节障碍而期望获得6级2项的人员:若修订案按原样确定,即使处于相同状态,也可能难以符合6级2项的标准。如果已经安排了新申请或重新确认身体检查的日程,请务必留意适用标准可能会根据施行前后的时间点而有所不同。
  • 关节障碍共同点:判定结构将变为运动范围测量值必须与影像学诊断结果相符。建议整理好诊疗记录,确认除了X光外,是否包含MRI、CT诊断意见,以及是否记录了测量角度。

行政士事务所业务内容

黄允相行政士事务所负责整理国家有功者、报勋补偿对象者登记申请书及公务相关经过资料,代为编写并提交重新确认身体检查、重新审查身体检查申请书,以及编写针对伤残等级判定的异议申请书和行政复议请求书。登记程序已整理在 国家有功者·报勋补偿对象者登记申请程序及准备材料 中。

摘要

  • 第三、第四手指末节缺失、拇指末节一半缺失、拇指单个关节运动受限将新列入7级。
  • 手臂/腿部三大关节中2个关节障碍的6级2项,将从“单侧手臂/腿”改为“双侧手臂/腿”;若运动范围与影像学诊断结果不符,将不作为判定依据。
  •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从施行后进行身体检查的人员起开始适用。意见可在11月9日前提交。

来源:国民参与立法中心 · 国家有功者法施行令部分修订案(国家报勋部审查标准科), 国民参与立法中心 · 国家有功者法施行规则部分修订案

本文为黄允相行政士事务所基于公开资料整理的行政动态指南。个别案件的具体适用情况需向管辖机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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