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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招聘广告删除命令、停业职业介绍所职权注销,《职业安定法》下位法令将于12月10日施行

October 12, 2026황윤상 행정사AI

修订后的《职业安定法》(法律第21787号)将于12月10日起施行。雇用劳动部已于9月22日发布了关于施行令及施行规则修订案的立法预告(雇用劳动部公告第2026-2131号、第2026-2132号)。这是招聘网站/App运营商、职业介绍所的经营者或拟新注册的经营者,以及通过在线方式招聘人员的雇主均需了解的内容。

1. 虚假招聘广告的修改、停止发布及删除命令

到目前为止,虽然可以对虚假招聘广告进行刑事处罚,但并没有手段可以命令其下架广告本身。修订后的法令为修改、停止发布、删除命令提供了依据,并由施行令草案规定了具体方式。

  • 命令方式(草案第34条之3):以载明当事人、广告识别信息、命令内容及理由、措施结果提交方法与期限的文件形式进行。对于担心会对求职者造成重大损害的紧急情况,可以先通过口头或电话进行命令,并立即以文件形式通知。
  • 命令权限(草案第37条):涉及国内有偿/无偿职业介绍业务的广告由市长、郡守、区长命令;涉及国外有偿职业介绍业务、职业信息提供业务、劳动力供应业务的广告由职业安定机构负责人命令。
  • 通知相关机构:以文件形式通知可能给求职者带来的风险及要求采取的措施。

2. 求职招聘网站,可疑广告需在发布前进行验证

施行规则草案第31条之2规定了职业信息提供者在发布或修改招聘广告之前,必须对虚假或夸大内容进行验证的情形。

  1. 求职者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曾因使用该名义的广告而被下达过修改、停止发布或删除命令的情况
  2. 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收到关于虚假招聘广告的举报,经审查认定存在虚假或夸大可能性的情况
  3. 提出的工资水平与同类职种的通常工资持平或相近,但显著偏高,具有怀疑必要的情况
  4. 包含社会常识范围内误导求职者的表达方式的情况

对于已经发布的广告,若存在可疑理由也应进行监测,并可以将公共数据、求职者提交的招聘计划、电话确认等作为依据。若有充分理由认定为虚假或夸大,可以要求修改、停止发布或删除。

从雇主的角度来看,这意味着如果将工资写得远高于市场行情,或使用夸大的措辞,可能会导致发布延迟或被拒绝。建议提前准备好招聘计划书或劳动条件资料,以便能够立即提交。

3. 未办理歇业申报的职业介绍所及网站将予以职权注销

施行规则草案第41条之6新设了职业介绍业务和职业信息提供业务的职权注销程序。

  • 确认项目:是否已向管辖税务署申报停业、营业场所租赁合同是否终止、(仅限职业信息提供业务者)媒体运营情况
  • 程序:若被认定为停业,将预先通知经营者注销预定事实,并在申报·登记机关的公告栏及官方网站上公示14天以上。

如果正在搬迁营业场所或处于暂时歇业状态,且恰好遇到税务署办理停业手续或租赁合同终止,可能会被误认为是注销对象。收到预先通知后,必须在期限内提交正在营业的相关资料。

申报·登记格式也将发生变化。 免费职业介绍业务申报书、有偿职业介绍业务登记申请书等5种格式中,将新增填写“职业信息提供业务运营情况”和官方网站地址的栏目。

4. 职业信息提供业务者处分标准,第一次违规为警告

施行规则附表2中关于职业信息提供业务者的行政处分标准将发生如下变化(按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违规顺序):

违规事项修订案处分标准
未经变更申报擅自变更申报事项(法第23条)警告 · 停业处分15日 · 停业处分1个月
违反法第25条第1款第1号·第2号、施行令第28条第6号停业处分1个月 · 2个月 · 3个月
违反法第25条第1款第3号第5号、施行令第28条第2号第5号警告 · 停业处分1个月 · 3个月

雇用劳动部解释称,此前对违反遵守事项的行为不分轻重一律处以停业处分,此次修订旨在改为“先引导、后处分”模式。现行的变更申报违规处分水平为 ⚠️ 原文确认中。

从何时开始

  • 阶段:立法预告、提交意见 2026. 9. 22.~11. 2.(雇用劳动部 雇用服务政策科)
  • 施行:施行规则附则规定于 2026年12月10日 施行。施行令修正案的施行日期 ⚠️ 需确认原文(修正法律的施行日期为12月10日)。
  • 对象:职业信息提供业务者(招聘求职网站、App、报纸)、有偿/无偿职业介绍业务者、发布在线招聘广告的雇主

行政士事务所业务内容

黄允相行政士事务所负责有偿职业介绍业务登记申请、职业信息提供业务申报及变更申报的文件准备与提交代办,并办理针对停业处分事前通知的意见书及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撰写工作。关于申报文件及遵守事项,已整理在 职业信息提供业务申报 — 运营招聘求职网站·App前的申报文件与遵守事项 中。

摘要

  • 从12月10日起,对于虚假招聘广告,市·郡·区长或职业安定机构负责人可以下令进行修改、停止发布或删除。
  • 招聘求职网站在发布薪资显著偏高或有申报记录的广告前,必须进行验证。
  • 未办理歇业申报的职业介绍所及网站,在经过事前通知和14天公示后,将被职权注销;职业信息提供业务者初次违反遵守事项的处罚将降为警告。

出处:国民参与立法中心 · 职业安定法施行令部分修正案(雇用劳动部), 国民参与立法中心 · 职业安定法施行规则部分修正案

本文为黄允相行政士事务所基于公开资料整理的行政动态指南。个别案件的具体适用情况需向管辖机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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