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介绍修订快递业规定的立法预告,以及撤销仁川出入境·外国人厅处分的仁川地方法院判决。两则消息都涉及相关业界和在韩外国人需要留意的期限。
今日核心2点
- 《生活物流服务产业发展法》施行令修订案:标准合同改为以告示形式规定,删除快递货物处理点设置义务,意见征集至11月23日(周一)
- 仁川地方法院行政第2独任庭:撤销对再次申请难民的俄罗斯人作出的滞留期间延长不许可处分,据报道出入境当局未上诉,判决已确定
1. 快递标准合同改为告示、删除货物处理点设置义务的立法预告
- 变化内容:目前生活物流服务标准合同仅以简单公告方式推广,法律地位不明确。修订案规定由国土交通部长官与雇佣劳动部长官、公平交易委员会协商后以告示形式发布标准合同。同时删除快递业者须设置不少于营业点和直营点数量的货物处理点的义务,以反映快递据点向区域分拨中心等大型化、集中化发展的现实。
- 对象:快递服务业者及其营业点、快递从业人员、小件配送代理等生活物流服务业者
- 时间:立法预告10月14日至11月23日(周一)。施行日期:⚠️需确认原文。
- 行政师点评:为满足货物处理点数量而在登记或变更申报上负担较重的业者,修订后可重新评估据点布局。标准合同以告示发布后,建议对照现有委托合同条款是否存在差异。意见可通过国民参与立法中心或国土交通部生活物流政策组(044-201-4153)提交。
出处: 国土交通部·《生活物流服务产业发展法》施行令部分修订案立法预告
2. 仁川地方法院撤销对再次申请难民的外国人的滞留延长不许可处分
- 变化内容:仁川地方法院行政第2独任庭在俄罗斯籍A某起诉仁川出入境·外国人厅厅长、请求撤销滞留期间延长不许可处分一案中,判原告胜诉。A某于2018年11月入境,2019年申请难民,2022年被认定为不予承认,2026年1月再次提出申请。法院以其在韩国参加数百次反战集会、俄罗斯政府锁定并公开其社交媒体账号等为由,认为至少在审查期间给予临时滞留资格,使其在稳定状态下等待判断,符合《难民法》宗旨。
- 对象:以其他(G-1)滞留资格居留、正在再次申请或被拒绝延长滞留的难民申请人
- 时间:10月14日报道。据报道出入境当局未上诉,判决已确定。具体宣判日期:⚠️需确认原文。
- 行政师点评:再次申请者的滞留延长常被拒绝,但本案说明结果可能因申请理由和客观资料而不同。如收到延长不许可或出境期限通知,请先确认自知道处分之日起90日内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限,并整理能证明受迫害风险的资料(媒体报道、社交媒体记录等)。难民申请程序请参阅难民认定申请方法指南。
出处: 京畿日报·法院:参加”反普京”集会的外国人”应给予临时滞留资格”(判决书未公开,依据媒体报道)
本周需关注的期限
- 11月23日(周一):《生活物流服务产业发展法》施行令修订案意见征集截止
- 滞留相关处分:自知道处分之日起9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本简报为黄允相行政士事务所依据公开资料整理的说明。个别事项是否适用,需向主管机关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