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 · 永住·同胞·家属居留

C-3 短期访问邀请

C-3(短期访问)是根据《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附表1规定的居留资格,适用于在韩国进行市场调查、咨询、合同谈判等商务活动,或进行旅游、探亲、参加活动及会议,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的外国公民;不允许从事营利性活动。韩国邀请方需准备邀请函、保证书、关系证明及财务证明,被邀请方需将其连同签证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其居住国的韩国大使馆或签证申请中心。所需材料及翻译/公证标准因使领馆而异;若无法充分证明关系、访问目的或经济能力,可能会被拒绝签发签证。入境后,访客原则上必须在许可期限内离境;仅在因疾病、事故或航班取消等不可避免的原因时,方可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25条申请在期限届满前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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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短期访问邀请#官方确认#32-9
🌐 如何撰写 C-3 短期访问邀请书
01

办理步骤

办理步骤

  1. 01

    核查访问目的:确认实际目的(探亲、旅游、会议、合同谈判)以及整个行程是否在90天内结束。如果涉及在韩国从事有偿工作,则不属于C-3范畴,应考虑适合该目的的其他居留资格。

  2. 02

    确认使领馆要求:首先确认被邀请人申请地所属的韩国大使馆或签证申请中心的指南。查看其要求的材料及翻译/公证标准,并为探亲或短期商务目的准备清单。

  3. 03

    起草邀请函和保证书:填写双方的个人信息、关系、目的、期间、行程、费用承担方及计划回国日期,并签字。如果邀请方保证生活费用及回国事宜,请准备一份注明保证期间和范围的保证书。

  4. 04

    准备特定用途的证明材料:对于探亲,需收集带有翻译件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以及邀请人的就业和收入证明。对于短期商务,需提供邀请公司的商务文件、出差目的说明及行程单,以及被邀请人的在职证明。

  5. 05

    核对并申请签证:核对邀请函中的关系、行程和费用承担安排是否与证明文件一致,随后由被邀请人申请签证。若此前曾被拒签,在重新申请前需针对该拒签原因补充关系、目的或财务证明文件。

  6. 06

    入境后的居留管理:确认许可停留期限和离境计划,确保访客按时离境。若因疾病、事故或航班取消而无法离境,须在到期前提交相关证据申请延期;通常不允许在韩国境内直接变更居留身份。

02

提交途径

提交途径

被邀请人居住国的韩国大使馆或签证申请中心(由韩国邀请人准备邀请文件)

请在官方网站确认最新受理机关、管辖和线上办理方式。

官方确认
实际处理机关Korean diplomatic mission overseas
制度与政策主管机关韩国主管机关或官方服务 · 韩国主管机关或官方服务
线上路径HiKo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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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与办理注意事项

期限与办理注意事项

请以通知书、提交日期及补正要求为准,确认期限和后续步骤。官方确认
04

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0 / 8

若邀请函中的关系、目的、行程或费用承担安排与证明文件不符,可能会因文件真实性问题被拒签,且在重新申请时会再次审查该拒签记录。

业务范围说明

业务范围说明

黄允相行政师事务所为您撰写、翻译提交给行政机关的文件并代为提交,同时说明许可·申请·申报的相关程序。需要本人出席·本人申请或电子签名的政务事项,代办可能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