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 · 永住·同胞·家属居留

高额投资永久居留 (F-5-5) 变更

根据《出入境管理法实施令》附件1-3第3项,根据《外国投资促进法》投资50万美元并雇佣5名以上韩国国民的外国投资者,可申请变更永久居留 (F-5-5)。根据同令第12-2条,司法部长官可根据投资金额等因素,放宽或豁免生计及基本知识要求,但仍需审查良好品行要求。投资额以美元而非韩元进行评估,且雇佣情况必须是通过社会保险和工资发放记录确认的实际定期雇佣;短期兼职或仅在名单上列出但并无实际工作的员工很难获得认可。申请需向居住地所属辖区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交居留资格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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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投资永久居留 (F-5-5) 变更#官方确认#32-6
🌐 高额投资者永久居留(F-5-5)条件
01

办理步骤

办理步骤

  1. 01

    核查投资要求:将外国投资报告记录与投资时的汇率进行对比,确认投资额是否达到50万美元或以上。同时核查现有的D-8(企业投资)资金与追加投资是否可以合并计算。

  2. 02

    核实实际雇用情况:通过对比社会保险参保名单、劳动合同及工资单记录,确认是否实际定期雇用5名或以上韩国籍人员,并整理实际工作内容及持续雇用期间。

  3. 03

    证明投资资金:将境外汇款及资金流入记录与外国投资报告及外国投资企业登记证进行比对,展示投资资金的形成、转移及使用情况。同时核实申报详情与实际资金流入记录是否一致。

  4. 04

    整理经营业务资料:通过营业执照及法人登记簿确认业务详情,并准备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办公场所照片以及销售与交易记录,以证明实际经营情况。

  5. 05

    检查守法情况及放宽标准:提前检查在留期间是否存在违法或欠税行为。请勿假设生活费及基本知识要求的放宽或豁免会自动适用,在申请前请务必核实法务部的通知标准。

  6. 06

    申请变更:整理综合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投资、雇用和业务经营的证据,在HiKorea预约访问,向居住地所属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交申请,并在审核过程中根据补件要求提交追加材料。

02

提交途径

提交途径

居住地所属出入境管理事务所(HiKorea预约访问或在线申请)

请在官方网站确认最新受理机关、管辖和线上办理方式。

官方确认
实际处理机关出入境·外国人管署
制度与政策主管机关韩国主管机关或官方服务
线上路径HiKo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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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与办理注意事项

期限与办理注意事项

请以通知书、提交日期及补正要求为准,确认期限和后续步骤。官方确认
04

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0 / 8

如果投资仅按固定的韩元金额汇款,根据汇率不同,金额可能低于50万美元,因此应按汇款时的汇率核实美元金额。

业务范围说明

业务范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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